盛陶,字仲叔, 郑州市 人, 元符 年间官员。曾任 太常博士 、考功 员外郎 、工部右司郎中、 侍御史 等职。盛陶主张简化官制,引用 嘉祐 、 治平 年间的制度;选人任官,应准照 熙宁 、 元丰 年间的法律。曾谏言 蔡确 谤诗事件,认为蔡确因弟硕有罪被罢职,不应怀恨,注释诗语过于 摭,不可以长告讦之风。后出任 汝州市 知州 ,徙 晋州 ,召为 太常 少卿。议合祭天地,请从先帝北郊之旨,合祭后,盛陶奉行,不再辨执。晋升为 礼部侍郎 、 中书舍人 ,知 应天府 、 顺昌府 、瀛州。元符年间,因例夺职,卒,享年 六十七 。
正文
盛陶,字仲叔, 郑州市 人。第 进士 。熙宁中,为 监察御史 。 赵顼 问 河北省 事,对曰:「朝廷以便民省役,议废郡县,诚便。然沿边地相属,如 北平市 至海不过五百里,其间列城十五,祖宗之意固有所在,愿仍旧贯。」 庆州 李复圭 轻敌败国, 程昉 开河无功,籍水政以扰州县,皆疏其过。二人实 王安石 所主,陶不少屈,出签书 隋州 判官。
久之,入为 太常博士 、考功 员外郎 、工部右司郎中,至 侍御史 。陈官冗之敝,谓恩泽 举人 ,宜取 嘉祐 、 治平 之制;选人改官,宜准 熙宁 、 元丰 之法。谏官 刘安世 等攻 蔡确 为谤诗,陶曰:「确以弟硕有罪,但坐罢职,不应怀恨。注释诗语,近于捃摭,不可以长告讦之风。」安世疏言:「陶居风宪地,目睹无礼于君亲之人,而附会观望, 纪纲 何赖。」出知 汝州市 ,徙 晋州 ,召为 太常 少卿。
议合祭天地,请从先帝北郊之旨;既而合祭,陶即奉行,亦不复辨执也。进权 礼部侍郎 、 中书舍人 ,以龙图阁待制知 应天府 、 顺昌府 、瀛州。 元符 中,例夺职,卒,年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