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

清朝时期西安将军

玛拉(?—1682)那喇氏,满洲镶白旗人,尚书 尼堪 从子, 清代 将领。尼堪卒,无子,玛拉与叔阿穆尔图、阿锡图及弟兆资分袭尼堪世职,玛拉袭三等阿达哈哈番。初任理藩院笔帖式。 顺治 五年, 爱新觉罗·阿济格 爱新觉罗·阿济格 征叛将 姜瓖 ,围 大同市 ,令玛拉调蒙古兵以从。累迁理藩院副理事官。

讨伐察哈尔尼

康熙帝 十四年,察哈尔布尔尼叛,圣祖命信郡王鄂紥帅师讨之。玛拉自陈久任理藩院习知蒙古状,原赴军前效力,遂命与 员外郎 色棱赴 科尔沁区 诸部调选兵马协剿。师还, 通政使 ,迁 礼部侍郎 。十六年,擢工部尚书。偕内大臣喀岱往科尔沁诸外藩宣谕禁令。玛拉初受任,上诫以工部积弊,宜殚心釐剔。十九年,坐不能清积弊,议降五秩,诏从宽留任。复以 殿器用修造疏忽,夺尚书,仍留世职。

讨伐俄罗斯

二十二年,上以 俄罗斯 数犯边,扰及 索伦镇 、飞牙喀诸部,命集兵 黑龙江省 ,将进讨,遣玛拉往索伦储军实。寻疏言:“索伦总管 博克 所获 俄罗斯人 及军前招降者,皆迫於军威,不宜久留索伦,应移之内地。”诏允行。复言:“雅克萨、 尼布楚 二城久为 罗刹 所据,臣密 雅克萨惟耕种自给,尼布楚岁捕貂与喀尔喀贸易资养赡。请饬喀尔喀车臣汗禁所部与尼布楚贸易,并饬 黑龙江将军辖区 水陆并进,示将攻取雅克萨,因 其田禾,则俄罗斯将不战自困。”上然之,即以玛拉所奏檄示喀尔喀。二十四年,遣都统 栋鄂·朋春 等帅师往 黑龙江 议进兵,授玛拉副都统衔,参赞军务。遣蒙古兵三十诇雅克萨城,生擒罗刹七人,得城中设备及乞援各部状。是年夏,朋春等攻罗刹克之,逐其人。 玛拉 在事有功。二十五年, 黑龙江省 佐领鄂色以耕牛多毙,农器损坏,奏请储备,命玛拉往黑龙江督理农务。谕曰:“农事关军饷,令严督合力播种。”值岁丰,收获甚 。二十七年,授护军统领。

讨伐噶尔丹

二十九年,噶尔丹侵掠喀尔喀,命玛拉偕 都统 额赫纳、前锋统领硕 等率兵往讨之,赐内厮马以行。未几,噶尔丹掠乌珠穆沁,命 爱新觉罗·福全 福全 等分统大军出塞击之,噶尔丹败遁。师旋,三十年,复来犯,至阿尔哈 ,无所掠而遁。时土谢图汗、车臣汗率所部来归,上幸塞外抚辑,玛拉扈从。旋命偕都统 瓦岱 等率兵赴图拉侦噶尔丹,抵 克鲁伦河 ,闻其远窜,乃还。授 西安将军 。三十二年, 准噶尔汗国 和硕特汗国 部台吉巴图尔额尔克济农来降,上以其人未可信,命玛拉徙入内地,毋令复逸。玛拉疏言:“巴图尔额尔克济农率所属二千馀口,穷乏来归, 其情状,当不复逸。”遂遣官护送,并其子台吉云木春来朝,优赉遣之。未几,玛拉卒於官,赐祭葬,谥敏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