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专区(乐平专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西省 在1949年至1950年间设立的一个已撤销的专区,专员公署最初驻地为 乐平市 。该 专区 在设立时辖有 景德镇市 及七个县,后因 行政区划 调整而更名和迁移。
历史沿革
乐平专区成立于1949年9月6日,当时隶属于 江西省人民政府 ,专员公署设在乐平县。1950年,乐平专区更名为 浮梁专区 ,并将专员公署迁至景德镇市。在此之前,乐平县在民国时期曾隶属于江西省第四行政区和第五行政区。1952年10月,乐平县划归上饶专区。1983年7月,乐平县被划归景德镇市管辖。1992年9月21日,乐平县撤销,设立 乐平市 (县级),由 景德镇市 代管。
行政区划
乐平专区在1949年时辖有1市7县,包括景德镇市和 浮梁县 、 婺源县 、乐平、 德兴市 、 鄱阳县 、 万年县 、 余干县 等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 行政区划 经历了多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