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定

东汉初年交趾郡太守

苏定, 中国 东汉 初年( 越南 第一次北属末期)交趾郡太守。 苏定曾对 交州 地区的 越豪族绳之以法, 因而在公元40年引起以 征侧 、征贰姊妹领导的动乱。 结果,苏定不敌,东汉朝廷调兵委派 马援 率领,南下镇压,乱事方告结束。

生平

苏定在东汉光武帝时期,任职交趾郡太守。他担任该职期间,曾爆发女土豪 二征起义 、征贰领导的“ 二征起义 ”。乱事爆发原因,据中国史籍《 后汉书 》的记载,苏定在任时, 县雒将(雒越豪族)之女、朱 人诗索之妻征侧甚为雄勇。身为交趾太身的苏定便“以法绳之”,但此举遭到征氏的反感。而 越南 人士 编修 的史籍,说法则有不同,如 黎崱 《 安南志略 》说是由于苏定“贪暴”, 吴士连 等撰的《 大越史记全书 》则称苏定杀征侧之夫,从而使征氏做反。现代中国学者 郭振铎 、张笑梅提出,由于汉政府对当地输入新的生产技术方式及教育,造成雒越部落制度面临崩溃,原本散慢、保守而自由的雒越豪族难以适应。加以汉政府对当地增加赋税和劳役,已引起雒越豪族不满,而苏定又无法贯切执行汉廷的法规,在未能妥协的情况下只好“以法绳之”,终于触发起强烈反抗。

公元40年,征氏起兵,并于短期之内,“九真、日南、合浦蛮里皆应之,凡略六十五城”,征氏更自立为王。属于 汉朝 官府系统的 交州 太守 及诸郡太守,均未能抵抗,“仅得自守”。汉廷便从 长沙市 、 合浦县 、交趾、 桂阳县 、 零陵区 、 苍梧县 等地集合物资及军队,指派将军 马援 率领南下,征讨征氏。

据《 东观汉记 》的记载,当马援到达交趾时,认定苏定对于乱事的爆发须负上责任,上书汉廷批评他“张眼视钱, 目讨贼,怯于战功,宜加切勑”,汉廷遂将苏定投进监狱。关于苏定的下场,各种史籍有不同的记载。 黎崱 《 安南志略 》说“征侧杀定而叛”,而《 大越史记全书 》则称征氏“攻陷州治,定奔还”。二征起事,在公元43年被马援平定。

评价

苏定在后世的评价中,一般都较为负面。台独学者 吕士朋 就依传统典籍的说法,认为他“为政贪暴”; 越南 学者 陈仲金 (即 陈仲金 )批评他“为一暴虐之人,肆行苛政, 交州 人恨之”。

中国大陆学者 郭振铎 、张笑梅则有另一番见解,认为:“在苏定推行汉王室的封建赋税和劳役制时,那些享有权利和地位的雒将们不愿交税服役,竭力与苏定抗衡,苏定则严厉贯封建法令,不服者,坚决绳之以法。但苏定身为 太守 ,手中未握有兵权,实际上 汉朝 也没有在三郡( 交趾郡 、九真郡、 日南郡 )驻扎军队,对二征不法行为给与镇压。他只有使用行政法令对反抗者绳之以法,与以制裁。所以对二征起事所造成的影响, 马援 奏文,建议汉皇对苏定仅“宜加切勑”,与以严厉训斥,谁知 刘秀 ( 光武帝 )却把苏定投狱,将二征起事完全归咎于苏定个人,实有不公。当然,在 封建社会 里,苏定也并非十分廉洁自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