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定, 中国 东汉 初年( 越南 第一次北属末期)交趾郡太守。 苏定曾对 交州 地区的 越豪族绳之以法, 因而在公元40年引起以 征侧 、征贰姊妹领导的动乱。 结果,苏定不敌,东汉朝廷调兵委派 马援 率领,南下镇压,乱事方告结束。
生平
苏定在东汉光武帝时期,任职交趾郡太守。他担任该职期间,曾爆发女土豪 二征起义 、征贰领导的“ 二征起义 ”。乱事爆发原因,据中国史籍《 后汉书 》的记载,苏定在任时, 县雒将(雒越豪族)之女、朱 人诗索之妻征侧甚为雄勇。身为交趾太身的苏定便“以法绳之”,但此举遭到征氏的反感。而 越南 人士 编修 的史籍,说法则有不同,如 黎崱 《 安南志略 》说是由于苏定“贪暴”, 吴士连 等撰的《 大越史记全书 》则称苏定杀征侧之夫,从而使征氏做反。现代中国学者 郭振铎 、张笑梅提出,由于汉政府对当地输入新的生产技术方式及教育,造成雒越部落制度面临崩溃,原本散慢、保守而自由的雒越豪族难以适应。加以汉政府对当地增加赋税和劳役,已引起雒越豪族不满,而苏定又无法贯切执行汉廷的法规,在未能妥协的情况下只好“以法绳之”,终于触发起强烈反抗。
公元40年,征氏起兵,并于短期之内,“九真、日南、合浦蛮里皆应之,凡略六十五城”,征氏更自立为王。属于 汉朝 官府系统的 交州 太守 及诸郡太守,均未能抵抗,“仅得自守”。汉廷便从 长沙市 、 合浦县 、交趾、 桂阳县 、 零陵区 、 苍梧县 等地集合物资及军队,指派将军 马援 率领南下,征讨征氏。
据《 东观汉记 》的记载,当马援到达交趾时,认定苏定对于乱事的爆发须负上责任,上书汉廷批评他“张眼视钱, 目讨贼,怯于战功,宜加切勑”,汉廷遂将苏定投进监狱。关于苏定的下场,各种史籍有不同的记载。 黎崱 《 安南志略 》说“征侧杀定而叛”,而《 大越史记全书 》则称征氏“攻陷州治,定奔还”。二征起事,在公元43年被马援平定。
评价
苏定在后世的评价中,一般都较为负面。台独学者 吕士朋 就依传统典籍的说法,认为他“为政贪暴”; 越南 学者 陈仲金 (即 陈仲金 )批评他“为一暴虐之人,肆行苛政, 交州 人恨之”。
中国大陆学者 郭振铎 、张笑梅则有另一番见解,认为:“在苏定推行汉王室的封建赋税和劳役制时,那些享有权利和地位的雒将们不愿交税服役,竭力与苏定抗衡,苏定则严厉贯封建法令,不服者,坚决绳之以法。但苏定身为 太守 ,手中未握有兵权,实际上 汉朝 也没有在三郡( 交趾郡 、九真郡、 日南郡 )驻扎军队,对二征不法行为给与镇压。他只有使用行政法令对反抗者绳之以法,与以制裁。所以对二征起事所造成的影响, 马援 奏文,建议汉皇对苏定仅“宜加切勑”,与以严厉训斥,谁知 刘秀 ( 光武帝 )却把苏定投狱,将二征起事完全归咎于苏定个人,实有不公。当然,在 封建社会 里,苏定也并非十分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