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1908年5月-2004年4月15日),字叔厦,江苏 溧阳市 人。曾任 中国法学会 民法 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外国法制史研究会顾问。
1928年,周枏从 中国公学大学部 商科 毕业,1931年,周枏在 天主教鲁汶大学 获政治外交硕士学位,并于1934年获得该校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周枏先后任教于上海持志学院、 湖南大学 、 暨南大学 等,讲授民商法和 罗马法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 西南政法大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安徽大学 和上海法学研究所讲学,1980年任安徽大学民法学教授、研究生导师,直至1990年退休。1997年,89岁的周枏开始参与《英美法词典》的校订。2004年4月15日,周枏因 呼吸道 与肾病并发去世。
周枏被誉为当今 中国 法学界“罗马法的活字典”。主要著作有《 罗马法原论 》《 罗马法提要 》等。与 梁启超 、 蔡元培 等人的35部著作一起,周枏的《罗马法原论》被选入“ 商务印书馆 百年文库”。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周枏,1908年5月生于 江苏省 的 溧阳市 歌歧中村,他的学术之旅始于1922年,当时他毕业于 阳县城的乙科商业学校,随后考入了无锡的公益工商中学 商科 。1926年,他的学术道路进一步发展,考入中国公学大学部的商科专业,专攻银行会计。在学习的同时,周枏还选修了 商法 课程,深入学习了“时效制度”和“ 共同海损 ”规则。1928年,他从 中国大学 成功毕业;同年8月,在校长安适之及多位归国教授的协助下,周枏赴 天主教鲁汶大学 深造 罗马法 。他的勤奋与才智为他赢得了政治外交硕士学位,这一成就在1931年得到了认证。在鲁汶大学,周枏受到了罗马法权威第柏里埃教授的亲自指导,并于1934年通过了博士生入学考试,继续他的学术追求。
工作经历
1935年,周枏开启了他的教学生涯。在上海持志学院,他担任日班的罗马法与 经济政策 讲师,而他的学长路式导则兼任夜班讲师。在此期间,周枏耗费一年多时间撰写了一部约三十万字的罗马法讲义,但是,由于 抗日战争 的爆发,这部作品未能付梓。1937年秋,受 湖南大学 文学院院长 李寿雍 的电邀,周枏转赴 长沙市 ,在湖南大学政治系教授民法概要,并在经济系讲授 商法 。1938年春,随着 日本 军机的轰炸,周枏随学校迁至更安全的 辰溪县 。到了1940年,应 抗日战争第三战区 司令 顾祝同 之邀,周枏参与了 江苏大学 的筹建工作,并于同年9月中旬抵达 武夷山 。起初,他负责教授两百多名流亡学生的民法概要课程,每周仅三课时,余下时间便用于阅读。他还发表了题为《罗马法上几个问题的研究》的论文。1942年春,随着日军进犯 浙东地区 ,武夷山不再安全,学院决定再次迁移。周枏受邀前往福建长汀的 厦门大学 。尽管当地物质条件艰苦,书籍匮乏,周枏却通过友人徐铸从 桂林市 寄来了必要的法律图书,保障了教学需求。作为法律系主任,他在 长汀县 主讲 罗马法 和民法总论。同年,丘汉平先生路过长汀,周枏邀请其为学生演讲,不久后陈朝壁先生也加入厦门大学任教。这样,南方研究罗马法的三位主要学者相继在厦大汇聚。抗战胜利后,周枏回到 上海市 ,在 暨南大学 和 上海法政学院 继续教授罗马法,并出任 暨南大学法学院 院长。在此期间,他与中文教授 钱锺书 先生结缘。
随着 解放战争 的全面胜利, 国民政府 迅速崩溃。周枏等法学专家三次拒绝了迁往台湾的机会后,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上海解放之际,周枏与同僚一同前往北方的新法学研究院深造。1950年前后,在北京举行的“新法律研究”学习班上,周枏被任命为学习小组的组长。然而,这一时期的特殊环境使得原本受重视的 英美法系 教育遭受重挫,作为传统法系代表的 罗马法 教学也被迫中断,周枏的身份因此由罗马法的权威转变为“旧法人员”。
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于“身份”原因,周枏遭到了到排挤,被调去最高法院西南分院工作。1958年,周枏带领家人赴 西宁市 工作。当时, 青海师范大学 对他承诺将建立法律系,但由于“ 左派 ”思潮,不久后绝大多数高校的法学院停办。就这样,周枏被流放在师范学院的图书馆。“文革“前的”四清”运动中,周枏因把一些法文版的书籍放进了图书馆,被扣上了“宣传 资产阶级 言论”的帽子。 红卫兵 来抄家时,周枏冒死把罗马法的相关讲义藏在麻袋里,上面又堆起了破旧鞋帽,有学者说“没有这些资料的保存,就没有此后《 罗马法原论 》的问世”。经历了一次次批斗后,周枏被下放“ 五七干校 ”养马。周枏的家人也深受牵连,他的子女(其子周一煊后来成为当代著名历史学家)虽然成绩优秀,却被禁止报考外地大学。1965年9月27日,周枏结发之妻因为生活严重不适,病逝于 西宁市 。之后周枏在偏远一隅空耗着人生黄金阶段,直到进入垂垂暮年。
20世纪70年代后期,周枏的好友 钱锺书 被平反、其作品《 围城 》开始引起人们关注时,已回 上海市 赋闲的周枏仍因无单位收留而四处寻求生计。1979年后,周枏受邀在西南、华东政法学院及安徽大学和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讲学。1980年,他加入 安徽大学法学院 ,成为民法教授,被尊为该院的奠基者之一。周枏率先复兴罗马法教学,并出版了《罗马法提要》。他还参与了《法学词典》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的编撰,发表了关于罗马< 十二铜表法 >的研究文章。1983年,司法部与安大合办 罗马 法师资进修班,由周教授主讲,培养了一批罗马法专家。他运用 马克思主义 理论深入探讨罗马法,并与学生共同解决难题。令人敬佩的是,即使生病不能行走,他仍坚持上课。周枏未担任任何社会职务,专注于教学。他的课程内容后被整理为《罗马法原论》,于1988-1992年度被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1991年起,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2年获得“上海市老有所为精英奖”。
周枏曾在上海南昌路的一座双层小楼中度过漫长岁月,后因行动不便,迁往安徽女儿家,轮椅成为他的代步工具。1994年,在北京举办的“罗马法·中国法·中国民法的法典化”国际研讨会上,《罗马法原论》一书作为交流礼物赠予世界各地罗马法学者,赢得了广泛赞誉。退休后,周老 之年仍笔耕不辍,贡献了《<十二表法>中“私犯”规定的研究》等学术论文,并参与了《民商法词典》《法学大辞典·罗马法分科》《英汉法律词典》等多部书籍的编写,展现了一代法学家的学术风范和对法学研究的持续热忱。
1997年,时届89岁的周枏开始参与《英美法词典》的校订。在此后的五年里,周枏一直为词典的编撰无偿工作。2004年4月15日午后,周枏因 呼吸道 与肾病并发去世。
人物成就
弃商从法育桃李
受家中长辈影响,周枏早年学习 商科 。在 天主教鲁汶大学 求学时,随着对西方法治状况的了解,周枏萌发了“法治救国”的思想,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立志回国后从事法学教育。在商科听课两周后,周枏申请转系并附上 胡适 校长的证明书。后经批准,他便转入法学院政治外交专业开始系统学习 罗马法 并顺利毕业。回国后先后在各大学和学院讲授民商法和罗马法等。据在其 暨南大学 的弟子讲述,周老先生当时讲授《罗马法》和《商法》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那讲课时一口浓浓的 溧阳市 乡音。其弟子回忆道,“老师治学严谨,要求严格,循循善诱,平易近人,尤其是将治学严谨这种学术态度持续到了生命的终结。老师时刻都在教诲我们要对自己所说的话、所写的文章负责,要不断地进行回顾、检验及校正。”
耄耋之年撰巨著
周枏早期完成了一部三十万字左右的 罗马法 讲义,但因 抗日战争 爆发未能出版。晚年时所著的《 罗马法原论 》凝聚了他一生的心血,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学术财富。这本著作出得较晚,是因为他想在资料、体系和立论上都达到突破,事实上这个目标最后确实实现了。此非一日之功,而是一个老一辈学者毕其一生所完成的不朽文化功业。当代著名法学家、 厦门大学法学院 教授 徐国栋 曾对此书评价说:“此书,是 中国 目前最权威的罗马法著作。”
主要作品
周枏发表的学术论文有《罗马法上几个问题的研究》《<十二表法>中“私犯”规定的研究》等。
参考资料
人物评价
周枏一生淡泊名利。他对教书育人、学术研究非常严谨,却对个人和家庭生活十分简朴。他对学生的关爱渗透到每个人的心里,虽然生活拮据,却从不收取学生的一分钱馈赠。在 暨南大学 任教时,一幢破旧小楼二楼一间仅十几平方米的居室,里面摆放一台黑白电视机、一台单门冰箱,这就是周枏的全部家当。但是生活条件的窘迫并不为其所在意,在《我与罗马法》一书中只字不提自己以往的苦难经历和生活窘境,只全面介绍了自己九十多年的人生经历,尤其是自己学术成就之路。 米健 教授也曾说过,周枏教授在上海时蜗居陋室,却传大儒之道,教授一代之学,解学子之惑。( 澎湃新闻 评)
“周老的最大特点,也是他们这代人的某种共同特点,就是基础深、功底厚,学贯中西,但不浮躁、不张扬, 甘愿 踏实做事,往往因为查实一个概念、一件事,可以查阅几十本书,在书斋里泡上几天甚至几个星期。”(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史际春 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