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元甫(710年—771年8月15日),字宣宪, 京兆郡 杜陵县(今 西安市 )人。韦元甫属 京兆 韦氏阆公房,初任 滑州 白马尉,深得探访使 韦陟 器重,奏充支使。
人物生平
宝应 元年(762年),出任润州 刺史 。累迁 苏州市 刺史、 浙江西道 都团练观察使。 大历 初年,拜 尚书右丞 ,出京担任淮南节度使。大历六年七月乙酉(771年8月15日),韦元甫去世,虚岁六十二,皇帝诏令追赠 户部尚书 ,七年正月乙酉(772年2月11日)葬于 杜陵 的南原。曾续作《木兰诗》。
轶事典故
河南省 采访使韦陟器之,奏充支使,与同幕判官员锡齐名。韦元甫精简 ,员锡详讯覆,时号“员推韦状”。
人物关系
家族: 韦阆 ( 北魏 咸阳市 知府 )—— 韦范 (北魏 高平市 男)——韦法俊(都水使者高平贞男)—— 韦粲 ( 北齐 豫州 刺史 、西 忠男)——韦孝 ( 北周 集州刺史)——韦文宗( 隋朝 千牛备身)——韦德敏( 天宝 太府少卿,赠邓州刺史)——韦玢(唐朝 尚书左丞 ,赠扬州 大都督 )——韦元甫( 尚书右丞 )——韦悦( 长安 令)。
弟弟:韦元 , 巴州 刺史韦 之父。
个人作品
《 木兰歌 》
花木兰 抱杼嗟,借问复为谁。 欲闻所戚戚,感激强起颜。
老父隶兵籍,气力日衰耗。岂足万里行,有子复尚少!
完颜承裕 没马足,朔风裂人肤。老父旧羸病,何以强自扶?
木兰代父去, 马备戎行。易却纨绮裳,洗却铅粉妆。
夜袭燕支虏,更携 金玉国 羌。将军得胜归,士卒还故乡。
父母见木兰,喜极成悲伤。木兰能承父母颜,却卸巾帼理丝黄。
昔为烈士雄,今复娇子容。亲戚持酒贺,父母始知生女与男同。
门前旧军都,十年共崎岖。本结兄弟交,死战誓不渝。
今者见 花木兰 ,言声虽是颜貌殊。惊愕不敢前,叹重徒嘻吁。
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