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卫昌(外文名:KYO LOUK HLAN), 缅北电诈 犯罪集团成员之一。
2024年12月30日, 浙江省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对周卫昌等人,以涉嫌 诈骗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 开设赌场罪 、贩卖毒品罪、组织卖淫罪等向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 2025年2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周卫昌等23名被告人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对周卫昌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 一审宣判后,周卫昌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周卫昌等11人死刑, 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周卫昌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
人物生平
周卫昌是缅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成员之一。其曾伙同其他犯罪分子,长期盘踞缅北果敢,依托武装力量,大肆实施针对中国境内公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
2025年2月14日至19日,缅北明家犯罪集团系列案在 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9月29日,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对周卫昌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 一审宣判后,周卫昌等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周卫昌等11人死刑, 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周卫昌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
人物事件
提起公诉
2024年12月30日, 浙江省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周卫昌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明家犯罪集团成员及关联犯罪集团成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等相关规定,以涉嫌 诈骗罪 、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非法拘禁罪、 开设赌场罪 、贩卖毒品罪、组织卖淫罪等向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
开庭审理
2025年2月14日至19日, 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周卫昌等23名被告人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最终,法庭未当庭宣判。
2025年9月29日, 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家犯罪集团案。对周卫昌等11名被告人判处死刑;对杨正喜等5名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罗建章等11名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对 毕会军 等12名被告人判处二十四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相应判处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附加刑。 一审宣判后,周卫昌等被告人提出上诉。
执行死刑
2025年1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认为,被告人 明国平 、 明珍珍 、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以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和以巫鸿明等人为首要分子的电诈犯罪集团结伙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其中,各被告人所犯 故意杀人罪 、 故意伤害罪 ,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均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依法核准周卫昌等11人死刑。
浙江省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依法对周卫昌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临刑前,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