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纤厂主要是生产, 化学 纤维用天然的或人工合成的 有机高分子化合物 物质为原料、经过化学或物理方法加工而制得的纤维的统称
公司业务
因所用高分子化合物来源不同,可分为以 天然高分子 物质为原料的 人造纤维 和以 合成高分子 物质为原料的 合成纤维 。简称化纤。纤维的长短、粗细、白度、光泽等性质可以在生产过程中以调节。并分别具有耐光、耐磨、易洗易干、不霉烂、不被虫蛀等优点。广泛用于制造衣着织物、滤布、 输送带 、水龙带、绳索、 渔网 、电绝缘线、医疗缝线、轮胎帘子布和降落伞等。一般可将高分子化合物制成溶液或熔体,从喷丝头细孔中压出,再经凝固而成纤维。产品可以是连绵不断的 长丝䰶 、截成一定长度的短纤维或未经切断的丝束等。 化学纤维 的商品名称,中国暂行规定合成短纤维一律名“纶”(例如, 锦纶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 纤维素 短纤维一律名“纤”(例如, 粘纤 、铜氨纤),长丝则在末尾加一“丝”字,或将“纶”、“纤”、改为“丝”。
公司规模
我国虽然是全球最主要的纺织品输出国,有很多的化纤厂,但同时也可以说是全球最主要的纤维消费国家。我国 人造纤维 的生产量70%~80%供应国内消费使用,但是在不断的扩产增建下,我国的人造纤维的出口比例将会渐渐增加,预测至2020年全球的各种纤维需求量更将推升到9500万公吨。未来纤维需求量增加的部分主要集中在我国大陆及东欧。
我国2004年人均纤维消费量为6.6公斤,尚低于全球人均7.5公斤的水平。目前我国服装、服饰和工业用纤维所占比重构成为52∶27∶21,到2010年前后其结构比重将为49∶30∶21。
中国化纤产量在今后5至10年期间,化纤产量将以年均6.5%的速度增长,2007年我国化纤累计产量高达2388.89万吨,较2006年增长18.04%。其中 浙江省 产量为977.11万吨,所占比重为40.90%; 江苏省 产量为803.35万吨,所占比重为33.63%; 福建省 产量为137.69万吨,所占比重为5.76%; 山东省 、 上海市 、 广东省 产量分别为78.89万吨、51.48万吨和50.42万吨,所占比重分别为3.30%、2.15%和2.11%。2008年9月我国 化学纤维 产量为203.92万吨,环比增加10.35万吨,增长了5.35%;同比减少3.20万吨,下降了1.54%。而2008年1-9月,我国化学纤维产量累计为1797.79万吨,同比增加42.77万吨,增长了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