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哲熙

邓哲熙

邓哲熙(1894年-1981年1月10日),字仲芝, 大城县 西白洋村 人。1912年考入 北洋政府 法政专门学校攻读法律,1917年毕业后保送至 明治大学 法律研究班深造。回国后,投奔 冯玉祥 ,历任十六混成旅所属二团一营 少尉 书记官、河南督军署军法科长、陆军检阅使署军法处处长、西北边防督办署军法处长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团结委员、民革 北京市 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 1981年1月1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人物介绍

翌年,学成回国,投奔冯玉祥,历任十六混成旅所属二团一营少尉书记官、河南督军署军法科长、陆军检阅使署军法处处长、西北边防督办署军法处长等职。1926年11月,邓哲熙赴 莫斯科 ,任冯玉祥部驻苏代表。1927年6月,邓哲熙回国,任 河南省 司法厅厅长,后改任河南省高等法院院长。1927年冬,任 河南省民政厅 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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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河南省主席。 蒋阎冯大战 期间,邓哲熙代表 冯玉祥 参加了由汪清卫主持召开的扩大会议。1930年9月,中原大战结束,冯玉祥部解休,邓哲熙来到 北平市 ,过起隐居生活。1933年,冯玉祥在 张家口市 组织 察哈尔省 民众抗日同盟军,邓哲熙闻讯前往,在“同盟军”总部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法 处处长。1933年邓哲熙经冯玉祥介绍任南京立法院委员。1936年调任冀 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兼 河北省 高等法院院长。 抗日战争 期间,邓哲熙随河北省政府流亡到 洛阳市 。 重庆市 等地。抗战胜利后,邓哲熙继续担任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职务,他秉公办案、严 惩汉奸,曾依法处决了大汉奸 陈济棠 、 齐燮元 、 殷汝耕 、 川岛芳子 ( 川岛芳子 )等。北平解放前夕,邓哲熙以“民革”成员身份,秘密联络民主人士,为 北平和平解放 做出了贡献。建国后,邓哲熙走上了革命道路,历任 中央民族大学 办公室副主任,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总务处长。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团结委员、民革 北京市 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1981年1月10日,邓哲熙病逝于 北京市 ,终年87岁,全国政协于1月20日为他举行了迫悼会,邓小平、薄一波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送了花圈。

参考资料

  1. 历史人物 大城县人民政府 2023-11-22
  2. 【河北人物】民革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邓哲熙 澎湃新闻 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