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起

于洪起

于洪起, 山东省 栖霞市 清河口村人。 辛亥革命 前执教。民国初年,被推举为山东省临时议会议员。

人物简介

当选 中华民国 国会众议员。1923年回乡创办霞光小学,后去烟台任先志中学校长。1928年,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 秘书长。1931年,任 中国国民党 中央监察院委员。

于洪起(1877——1940),字范亭,山东省栖霞市连家庄清河口村人。1902年入京师大学堂学习,1905年留学 日本 ,1905年 孙中山 在日本创立同盟会, 胶东半岛 的留日学生争相加入,如 徐镜心 、 谢鸿 、于洪起等。1907年回乡分管 山东省 提学使司兼山东文莱学堂和山东优级师范教习,并与谢鸿涛一起创办烟台东牟公学,积极宣传废除科举制度,振兴教育、开办新学,展开革命活动,各地革命青年来此求学者甚多,达200余人,南北各地的革命志士来此下榻,因而东牟公学成为 辛亥革命 北部聚议之所。该校均由同盟会员担任教员,宣传革命思想,鼓动血气方刚的革命青年,投身到推翻 清朝 的革命运动中。1908年7月,于洪起等发起成立以学界为主体的 山东 矿产保存会,“以设法挽回,断不丝毫退让为宗旨,以原集资本收回自办为手续”(同上书),广泛联络各界人士开展斗争,反对德国人侵略山东矿权。1909年任 山东省咨议局 秘书。1911年 武昌起义 后,参加烟台独立运动。1912年任 山东省 都督 胡瑛 顾问,并任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议员。1913年任众议员议员。1915年参加讨袁活动。1917年任护法国会众议院议员。1924年创办烟台先志中原,任校长。1928年任 江苏省人民政府 秘书,1931年任南京国民党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1940年10月病逝。于洪起擅长书法,行楷参以魏碑,尤以草隶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