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专区成立于1949年,最初属于 平原省 ,后于1952年划归 河南省 。 专区 的行政公署最初设在焦作矿区,1953年迁至 新乡市 。该专区在不同时间段内辖区范围有所变动,包括多个县份和市。1969年,新乡专区被撤销,改置为新乡地区。
行政区划
新乡专区成立时,辖有新乡、 卫辉市 、 辉县市 、 修武县 、 武陟县 、 获嘉县 、 博爱县 、 沁阳市 、 温县 、 延津县 、 原阳县 、 济源市 、 孟州市 等13个县以及焦作矿区。1950年,汲县 城关区 被撤销并改设为镇。1954年, 长垣市 、 封丘县 两县从 濮阳专区 划入新乡专区,而1955年长垣县又划归 安阳专区 。1956年,焦作矿区撤销,改设 焦作市 并由省直辖。1958年, 新乡市 、 安阳市 、焦作、 鹤壁市 四市及原安阳专区所属的多个县划入新乡专区,使得专区一度辖有4市、24县。1960年,鹤壁市升为 地级市 , 汤阴县 划归鹤壁市。1961年,新乡专区进行了辖区调整,恢复了部分县的 行政区划 ,并将部分市县划归安阳专区。
历任专员
- 耿起昌(1955年2月-1958年3月)
- 李炳源(1958年3月-1959年12月)
- 陈东升 (1959年12月-1961年12月)
- 刘莱(1962年1月-1962年6月)
- 张超(1962年7月-196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