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会

香港一间有限公司形式经营的专业团体

香港特别行政区 律师会,(The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是香港一间有限公司形式经营的专业团体,会员都是香港律师,人称香港事务律师,该社团在1907年前已经存在。

成立目的

成立目的是为了争取会员的社会地位和利益。依 香港法例 指定,所有香港事务律师必须是此会的成员。

据官方网站指,截至2013年12月31日拥有执业证书的事务律师共有7483人。现任会长为熊运信。

历届会长

• 1907年-1957年:?

• 1957年-1958年: 简悦强

• 1958年-1959年:?

• 1959年-1960年: 胡百全

• 1960年-1969年:?

• 1969年-1971年: 罗德丞

• 1971年-1977年:?

• 1977年-1979年:黄颂显

• 1979年-1987年:?

• 1987年-1989年: 叶锡安

• 1989年-1992年:叶天养

• 1992年-1993年: 刘汉铨

• 1993年-1996年:?

• 1996年-1997年:陈爵

• 联智桥隧 2000年: 周永健

• 2000年-2002年: 蔡克刚

• 2002年-2004年:叶成庆

• 2004年-2005年:史密夫

• 2005年-2007年: 罗志力

• 2007年-2009年:黄嘉纯

• 2009年-2011年: 王桂埙

• 2011年-2012年: 何君尧

• 2012年-2013年:叶礼德

• 2013年-2014年: 林新强

• 2014年-:熊运信

• ?: 胡斌

罢免林新强事件

事源2014年6月16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 律师会会长林新强在 香港电台 节目《中国点点点》中与记者会面时提及,指《一国两制白皮书》不会对香港的司法独立构成影响,当中“要求法官需要爱国”的部份也并无问题,又表示爱国乃公民责任,在这问题上,律师会不接受任何批评。

其后,林新强又对中国共产党公开称颂:“我觉得共产党好伟大,因为它将我们的国家带领到一个新纪元,我好欣赏他们。”

两起事件引起 香港 律师会会员哗然,宪制及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任建峰更于8月14日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通过三项动议:

1. 律师会需发表司法独立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 的核心价值的声明,而白皮书不能动摇此价值

• 票数 3933

• 支持 2747

• 反对 1186

2. 律师会会长需要撤回他于2014年6月16日的言论

• 票数 3941

• 支持 2574

• 反对 1367

3. 通过不信任律师会会长

• 票数 3870

• 支持 2392

• 反对 1478

最终三项动议皆获支持,包括大比数通过对现任会长林新强之不信任动议,成为108年来首位被通过不信任动议的香港律师会主席。然而由于会章并无规定遭不信任动议通过者必须辞职,如林新强坚拒辞职,那只有理事会方有权罢免他。

林新强在动议通过后黯然离开会场,未有正面回应辞职与否,只称是律师会之内部事务,对组织亦不构成影响,并希望事件随着大会结束告一段落,并呼吁律师会维持团结。

改选

2021年8月24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 律师会举行周年会员大会并选举5名理事,最终5名“专业派”参选人战胜“揽炒派”取得5名理事席位,据香港“橙新闻”报道,此次改选结果,实际上就是黄丝阵营的的参选人全部落选,香港律师会成功避免“黄化”。

参考资料

  1. 香港律师会特别会员大会新闻稿 香港律师会 2014-09-03
  2. 黄丝律师全部落选!香港律师会成功避免“黄化” 今日头条·上观新闻 202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