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

岳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定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受理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审判由 岳阳市 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 管辖权 。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 决定权 。

4、依法决定 国家赔偿 。

5、对全市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6、主管全市人民法院的监察工作。

7、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工作。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9、管理全市法院系统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管理全市法院系统法医、司法 技术鉴定 与委托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10、完成应由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治部、诉讼服务中心、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环资庭、行政庭、 审监庭 、执行局、审管办、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处、行政科、老干科。

所获荣誉

2024年4月28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 中华全国总工会 授予“全国 国际劳动节 劳动奖状”荣誉。

参考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中国政府网 2023-08-16
  2. 2023年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单位预算 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08-16
  3. 202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名单公布 澎湃新闻 202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