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祖同,字亮甫,浙江钱塘人, 清代 名臣。
简介
姚祖同(1761—1842)浙江钱塘人。 乾隆 后期赐 举人 。
经历
历官军机 章京 至左副 都御史 。 爱新觉罗·颙琰 、 爱新觉罗·旻宁 中,先后出任直隶布政使, 安徽 、 河南巡抚 。 疏浚 直隶河道,督治 黄河 仪封、马营坝工程,勘察湖北王家营堤工,请停缓 河南省 河工加价三年。道光二十二年卒。乾隆四十九年,南巡,召试,赐举人,授 内阁中书 ,充军机章京,累迁兵部郎中。以 辑剿平教匪方略, 四五品京堂,补 鸿胪寺 少卿 。历 通政司 参议、 内阁侍读学士 、鸿胪寺卿。二十年,出为河南布政使。请限制河工提款,清釐州县交代,库储顿充。
二十一年,调 山西省 ,又调直隶。严查亏空,令州县自报 亏数 ,凡新任不得私受前任旧亏,其新亏者,勒停升补。仓谷自经饥 ,兼军需支领,荡然无馀。祖同饬各属籴补数十万石。 雄县 、安州、高阳诸县水道淤阻,连年漫溢,并遴员治理,相机疏濬。二十二年, 辅旱灾,重者二十有九州县。先令停徵,截漕备赈;遍历灾区,劾属吏办赈不实者;发米贾囤积数十万石,责令平 ,民赖以济。二十三年,仁宗东巡, 滦河 涨溢,祖同督造桥工成,赐花 。面谕曰:“是非为桥工,因汝能实心办事耳。”
二十四年,擢 安徽 巡抚 。会 河南省 大水,灌入 涡河 ,下游诸县被灾,祖同乘小舟巡视赈恤。二十五年,调河南。时仪封 大工 未竣,黄、沁并涨,漫及马营工坝尾,祖同相机堵御。疏陈政务虽多,河工为重;学习河务,以履勘为先。 宣宗 初即位,命祖同每届旬以大工进占丈尺奏闻。及冬,口门渐狭,而 大河 冰坚,祖同亲乘小舟督工凿冰,岁 大工始告 。
道光 元年,祖同疏陈河南情形,略曰:“河工之敝坏显而易见,民生之凋 隐而难治。河工加价,自常赋三百六十馀万外,逾额摊徵。衡工未已,睢工继之;睢工未已,马工、仪工又相继接徵。此外复有各处堤工随时摊徵之款,民力其何以堪?请概停缓三年,以 积困。”从之。开封护城大堤,河溢时半 ,请缮完以资保障。
二年,河督 严烺 奏请马营坝工抛护 碎石 ,已奉俞允,复命祖同筹度。祖同言时当大堤放淤,遏其奔冲,既非顺水之性,伏秋盛涨,坝西 水势 加高,上游堤埝愈险,则 河北省 可虞,且虑拦沁转致拦黄,於实事为未便。乃下 覆议,卒如祖同言。初,仪工经费,自祖同严 弊窦,省帑金甚钜。 工员报销,截长补短,蕲合成例, 言官 以浮冒入奏。是年,命左都御史 玉麟 、 王鼎 按之,事得白,而以八子钱五万六千馀缗责祖同偿补。八子钱者,工员以杂用不敷,议以银易钱,银一两加扣八十文,祖同置弗问,卒以 议,降补 太常寺 少卿。
五年,授 陕西省 按察使 。请建流芳祠以祀 渭河平原 士女之死节义者。六年,诏来京另候简用。七年,授 广东省 按察使。寻偕尚书 陈若霖 赴湖北察勘京山王家营堤工。未几,召授 通政司 副使,累迁左副 都御史 。十八年,以年老重听,原品休致。二十二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