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利,男,1961年生, 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 人,中共党员, 吉林大学 法学博士, 辽宁大学 经济法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任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院长。
任职情况
兼任党总支书记、 东北财经大学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东北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 辽宁省 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学科评审专家,辽宁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刑法学会副会长,辽宁省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大连市 法学会常务理事,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家委员会委员, 鞍山市 铁东区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大连市 西岗区 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兼职律师。
主要成就
主要从事刑事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犯罪研究、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专著4部,主编8部,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多部著作、论文获得省部级、校级科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