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丽文(1891—1973)原籍广东顺德江尾人,生于1891年,有兄弟三人、姐妹四人,以采桑养蚕为生。 欧阳丽文是 辛亥革命 著名的 壮族 战将 黄明堂 的夫人。黄明堂既是三合会首领,又是 孙中山 的忠实信徒和著名战将、军长,而欧阳丽文也是追随孙中山革命的巾帼英雄,旅长军衔。她积极参加反清、倒袁(世凯)、讨陆(荣廷)、伐陈(炯明)等革命斗争,屡立战功。她的一生,充满传奇。
人物简介
清 宣统 元年(1909年),赴 香港特别行政区 探亲,进夜校学习,接受革命宣传。
宣统二年(1910)孙中山派黄明堂、 王和顺 等由 新加坡 赴港组织革命力量,丽文积极响应,加入同盟会。为了推翻 清朝 统治,她苦练杀敌本领,善骑马,使双枪。
宣统三年(1911)秋,与 黄明堂 结婚,为继室。婚后,明堂派她赴阳春策动标统黄甫文反正。甫文即派员到港,与明堂接洽。武汉起义前,她常由香港运炸弹及 枪械 入 江门市 的道院秘藏,待时而动。 武昌起义 爆发后,丽文与明堂响应 辛亥革命 ,潜入江门举事,相继攻克江门、 阳春市 、 恩平市 、 台山市 等地,明堂团结会党、团勇,成立“明字顺军”,自任该军统制。丽文任“炸弹队”副队长。不久, 爱新觉罗·溥仪 退位,南北和议告成。 明堂 任“琼崖宣抚使”。丽文亦随军参赞军政事务。
民国11年(1922) 5月, 粤军 总司令 陈炯明 叛变, 孙中山 委明堂为讨贼军南路总司令,丽文为讨贼军南路别动队司令。
民国12年(1923)2月,陈炯明被逐出 广州市 。孙中山由沪回粤重建大元帅府。明堂被任为中央直辖第四军军长,丽文仍任旅长。
民国14年(1925), 孙中山逝世 后,丽文随明堂回广州闲居,誓不附蒋。
民国27年(1938)冬,丽文随明堂回钦休养。 明堂 于28年(1939)逝世后,丽文居贫,操劳家务,抚育儿孙。解放后,由大寺来 钦州市 定居。
1959年任钦县政协委员。
1973年在钦州病逝,终年82岁。
人物概述
陈炯明 派其义母黎金庭携派令、印信及 银元 20万元诱饵明堂夫妇,遭严词拒绝。明堂派丽文赴省向 孙中山 请示,丽文几历艰险,于白鹅潭永丰舰 见孙中山,但她还未回到北海,明堂已出兵赴援孙中山,师抵 高州市 ,获悉孙中山离粤,即回师廉北。陈炯明调兵追来,明堂被迫退入广西 宁五塘待命。丽文绕道海防经 龙州县 返五塘,将孙中山所给军费接济军需,士气大振,不久即收复廉灵。丽文奉命改任为讨贼军南路第一警备司令。与 明堂 共处廉灵,为南路屏障。时劲敌环窥,终众寡悬殊,被迫放弃廉灵,率军退至三罗,自请处分。孙中山慰勉有嘉,将明堂部改为中央直辖第二军,不久,又改为建国第四军,丽文先后改任为该两军的第三旅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