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镇,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下辖镇,地处虎林市中北部,东与虎头镇毗邻,南隔七虎林河与伟光乡相望,西部、北部与双鸭山市宝清县 朝阳乡 接壤。 行政区域面积14.51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1956年,由铁道兵四师副师长 罗培兴 等于此组建 八五四农场 ,名迎春。
1958年8月,设迎春乡;同年12月,虎林至迎春铁路正式通车。
1959年6月,农垦部沈阳拖拉机配件厂迁驻迎春,名迎春机械厂。
1960年,设迎春镇。
1963年,建立 森工 企业迎春林业局,遂成为林业和 中国农垦集团 城镇。
1980年,改迎春镇。
行政区划
2011年,迎春镇下辖3个行政村:迎春、镇西、曙光。
截至2019年10月,迎春镇下辖4个社区和3个行政村:第一社区、第二社区、第三社区、车站社区;迎春村、镇西村、曙光村。
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
迎春镇地势东高西低,向西北倾斜,山势低缓。
气候特征
迎春镇属 寒温带 季风气候。受海洋环流和 西伯利亚地区 寒流双重影响,冰冻期长达半年之久。冬季漫长,严寒干燥;夏季 短促 ,温热多雨,秋季降温急剧。
水文
迎春镇境内河流纵横密布,均属于黑龙江水系 乌苏里江 流域区,南自 七虎林河 ,北到 挠力河 ,所有河流均 流注 乌苏里江。
自然灾害
迎春镇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洪涝等。洪水灾害年平均发生1次,主要发生在8—10月,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010年8月14日。
人口
2011年末,迎春镇辖区总人口6136人。总人口中,男性3148人,占51.3%;女性2988人,占48.7%;18岁以下721人,占11.8%;18—35岁1315人,占21.4%;35—60岁2933人,占47.8%;60岁以上1167人,占19%。总人口中,以 汉族 为主,达6117人,占99.7%;有蒙古、回、苗、壮、彝、 布依族 等少数民族,共19人,占0.3%。2011年, 人口出生率 4.7‰,人口死亡率4.4‰, 人口自然增长率 0.3‰。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人。
截至2018年末,迎春镇 户籍人口 有5059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末,迎春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305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3120万元。
2018年,迎春镇有工业企业15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农业
2011年,迎春镇农业总产值2716万元。粮食作物以水稻、大豆、玉米为主。2011年,粮食产量6586吨。
工业
2011年,迎春镇工业总产值1200万元。
商业外贸
2011年末,迎春镇有商业网点102个,职工203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560万元。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迎春镇有幼儿班3个,小学1所,在校生242人,专任教师75人。
文化事业
2011年末,迎春镇有文化艺术团体1个,会员36个;电影院1座,座位500个;文化站1个, 建筑面积 320平方米;公共图书室1个,藏书0.3万册;文化行业从业人员2人。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迎春镇有卫生院1个;病床8张,专业卫生人员6人。
社会保障
2011年,迎春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22户,人数380人,支出20万元;供养农村 五保户 15人,支出6万元;农村 医疗救助 5人次,支出2.85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 合作医疗 380人次,支出2万元。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00人,紧急转移安置2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50亩,倒塌房屋18间,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救灾支出5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5人。
2011年末,迎春镇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247人,其中有267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参保率达到98%。
交通运输
迎春镇境内有122县道穿过。
地名由来
迎春镇初名“迎门顶子”,据说是因从 虎林 进山遇到的第一座山峰而得名。1956年春,铁道兵四师副师长 罗培兴 带队组建 八五四农场 ,取迎门顶子的“迎”字为首,命名“迎春”。
获得荣誉
迎春镇入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2024年8月20日,迎春镇入选农业产业强镇项目通过评估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