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男, 汉族 ,1967年3月生,吉林长春人,200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 国家开放大学 金融分校金融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学士。
人物履历
1986.09——1989.08,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银行会计系统系银行会计统计专业学习
1989.08——1989.10, 中国人民银行 国库司会计处办事员
1989.10——1991.06, 中国人民银行 辽宁省 建昌支行实习
1991.06——1994.08,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会计处科员
1994.08——1996.08,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会计处副主任科员
1996.08——1997.07,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会计处主任科员
1997.07——1998.08,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司国债处主任科员
1998.08——2004.02, 中国人民银行 国库局国债管理处主任科员(其间:1999.09——2002.07, 国家开放大学 金融分校金融学专业学习,获 经济学 学士 ;2002.08——2003.08,赴山西铜川开展 西北 扶贫工作)
2004.02——2004.06,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国债管理处协助调研员
2004.06——2008.01,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国债管理处副处长
2008.01——2014.09,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国债管理处处长
2014.09——2016.03, 中国人民银行 国库局制度处处长
2016.03,任 崇左市 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制度处处长
2017.05,任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任期一年)。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1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崇左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任李平为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年5月12日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平为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任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