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雁(1924年9月-1949年4月)是一位出生于 浙江省 县樟树潭的女性。1944年,她从 浙江省衢州高级中学 毕业后,同年秋考入 暨南大学 中文系。1947年11月,林维雁、 江文焕 、程正迦三人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中共闽浙赣区党委城工部在 浙江 建立了第一个党支部,江文焕和林维雁分别担任正、副书记,程正迦则任支部委员。1949年4月,林维雁牺牲。
人物经历
1944年衢州中学毕业,同年秋考取暨南大学中文系。秉性耿直,爱憎分明。1945年底,昆明 西南联大 一二·一惨案真相传到暨南大学,群情激愤,维雁积极参加宣传活动,并为壁报联合会投稿。1946年底, 暨南大学 从 建阳 迁回 上海市 。 北京 发生 美国 军人强奸北大女生事件,暨大成立抗议 美国军队 暴行委员会,被选为副主任委员。在“抗美暴行”和“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学生运动中均走在游行队伍前列,面对军警宪特开展说理斗争。1947年 南京 发生五二○惨案, 上海市 大专院校立即组织游行示威,当局闻讯出动大批军警宪特将学校包围,5月28日凌晨冲进暨大学生宿舍,维雁以“共党嫌疑分子”和学潮“首要分子”被捕入狱,转辗关押沪郊龙华区曹家花园集训营,妄图以“感化教育”瓦解学生斗志。维雁是学生中秘密领导核心成员之一,参加草拟致 吴国桢 市长《抗议书》,要求无条件释放被捕学生。出狱后,被学校开除回 衢州市 。同年9月,任江山 县立中学 国文教员。11月,参加中国共产党。不久,成立 江山市 中党支部,任副书记。以《梦游新中国》为题布置学生作文,引导学生向往新中国,遭学校当局解聘。1948年10月城工部所属衢州中心支部成立,被选为副书记兼武装委员会主任。1949年1月23日,与 江文焕 两人共同乘船去樟树潭,在衢县西安门船埠头被捕。在狱中,受尽酷刑,坚贞不屈。4月中旬夜间与江文焕等6人在东门外英勇就义。 新中国成立 后追认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