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文化和旅游局,是2018年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职责整合组建的,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018年11月16日上午,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举行挂牌仪式。
历史沿革
2018年,根据《 北京市 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职责整合,组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 北京市 文化局、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主要职责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
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本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本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本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本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保存,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播和发展。
(八)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
(九)指导本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协助市委宣传部门指导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本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研究室
法制处
行政审批处
产业发展处
艺术处
公共服务 处
非物质文化遗产 处
资源开发处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区域合作处
大型活动处
市场管理一处
市场管理二处
科技教育处
安全与应急处(假日办)
宣传处
财务审计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
机关纪委
离退休干部处
工会
所属机构
首都图书馆 ( 北京市 少年儿童图书馆、北京市古籍保护中心)
北京市文化馆( 北京群众艺术馆 、北京市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中心)
北京画院
北京文化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北京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心、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世界旅游城市发展中心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质量监督与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宣传中心 (北京市旅游运行监测中心)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事务中心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北京市 文化和旅游干部学校、北京市艺术研究所)
北京市海外文化交流中心
现任领导
郭怀刚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曹鹏程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党委书记、总队长、一级巡视员
林亮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振涛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 健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荣 欣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文化和旅游局 纪检监察 组组长、二级高级监察官
刘 壮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
马 文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一级巡视员
常林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二级巡视员
获得荣誉
2020年5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授予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2021年5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党支部入选“北京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2021年12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法制处被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4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二处被表彰为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突出贡献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