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教育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 于1985年建立国际法系,在此基础上于2003年3月成立了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 学院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办学方针,秉承“追求完美、追求卓越”的开拓创新精神,致力于培养具有本科、硕士、博士等学位的国际法专业高级人才,以适应21世纪我国应对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趋势的法律人才之需要。

科研概况

1996年,国际法专业被国家司法部确定为司法部重点学科,同时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确定为上海市重点学科。

1998年, 国际法 专业获得国家批准,设立了法学(国际法专业)博士点,成为 华东地区 第一个法学博士点,实现了华东地区法学博士点零的突破,并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2004年, 华东政法大学 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 国际法 专业开始招收博士后。

2007年,国际法学科被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第五期)建设计划。

师资力量

国际法学院的教师队伍是一支富有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富有生气和战斗力的优秀群体。其中,90%的教师曾在 美国 、 英国 、 德国 、 加拿大 、 澳大利亚 、 比利时 、 瑞士 以及 荷兰 等国家进修或攻读学位;学院还每年选送教师出国深造或讲学。目前,国际法学院已形成一支专业学科配套齐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经过多年的学科建设,全院已涌现出一批在 国际法 领域有较深造诣、学术上崭露头角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荣誉称号

1994年3月,国际法系被 上海市 人民政府授予“上海市模范集体”称号;

1994年9月,被司法部授予“司法部先进集体”称号;同期,国际法系党总支被上海市教卫党委确定为基层组织建设“凝聚力工程”试点工作单位之一,并获得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建工作创新 二等奖 ;

1996年,国际法系党总支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在这支年轻的队伍中,先后有20多人次被授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司法部优秀教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英雄模范”、“ 上海市 高教十大精英”、“94 上海十大杰出青年 ”、“95全国十大杰出青年”、“ 宝钢 优秀教师奖”、“上海优秀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2003年上海市优秀青年”、“上海市师德标兵”、“上海市育才奖”、“上海市曙光学者”等荣誉称号和奖励;2004年,国际法学院国际公法党支部荣获上海市教委系统优秀党支部。

学术机构

国际法学院拥有的学术机构有:国际法研究中心、WTO研究中心、国际 航运 与海商法研究中心和上海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在学术研究方面,已承担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2项,省部级研究项目30余项, 欧盟 项目2项,与校内外合作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海外基金课题30项。1994年和1998年,曹建明教授两次为中共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了《国际商贸法律制度与GATT》和《金融安全与法制建设》。《 国际经济法学 》课程于2005年被评为 上海市 精品课程。有8人多次承担司法部和教育部规划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在国内外重要刊物发表论文500余篇。

迄今,全院教师已出版了教材、专著、辞书和文集150余种。其中,150万字的三卷本大型系列专著《国际经济法新论》在六大领域填补了国内研究的空白,1994年5月,该书获得了 上海 市“1986-1993年上海哲学社会科学”唯一的优秀著作 一等奖 ,1995年,该书又获得了国家教委第二届全国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著作奖。《国际经济法概论》一书获得第三届全国普通高校法学优秀著作一等奖;《国际公法学》一书获得 上海市 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二等奖 ;《 冲突法论 》一书获第三届全国普通高校法学优秀著作二等奖。国际法学院十几位中青年教师集体编写并出版的 上海市 “九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300余万字的巨著《国际经济法专论》(六卷本),曾被作为上海市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节 五十周年献礼的重大科研成果;《世界贸易组织》被教育部评选为“21世纪国家级规划教材”。

对外交流

上海 地处我国 改革开放 的前沿,为建成国际经济、国际贸易、 国际金融 和国际 航运 中心,需要一大批综合素质高、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为此,国际法学院多年来充分利用地缘优势和自身的优势,积极开拓对外法学交流,每年邀请欧美等国的法学专家和教授为本科和研究生讲学,使学生在提高外语能力的同时,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外研究的最新成果。国际法学院的教师每年赴美国、 比利时 、 加拿大 、 英国 、 荷兰 以及 新加坡 等国进修和讲学,对本学科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国际法学院还与 旧金山 大学法学院和荷兰艾柔默斯大学国际法系建立了正式的院际关系。1999年, 国际法 学院资料室被 联合国 指定为“联合国文件收藏图书馆”,每年从联合国获得最新的国际法论著和资料。2005年8月和2006年9月,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 史久镛 大法官参观和访问了国际法学院。在国际法学院在读的本科学生,从二年级开始,每年有机会被选送到国外或境外的大学学习,应届毕业生还有机会被选送到国外或境外的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以来,韩国法商大学每年从国际法学院本科四年级的毕业生中选拔3名左右的学生攻读二年制法学硕士学位,并提供全额奖学金。在国际法学院,每年有将近15%的本科学生出国进修或攻读学位。2004年,国际法学院与 香港城市大学 法学院签订了关于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合作协议,并于2005年9月成功地招收了第一个合作班。2004年2月,本院教师和学生组成的代表队在“Jessup 国际法 模拟法庭竞赛”中荣获中国赛区第二名,并代表中国赴美国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参加全球性决赛。

社会实践

国际法学院的教师,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团结合作,与时俱进,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司法实践,广泛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其中,曹建明教授曾两次走进中南海,为中共中央领导人主讲法制讲座,目前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伟 教授担任 上海市 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朱榄叶教授,成为 WTO 争端解决机构 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

在最近几年里,国际法学院教师参加了国家《 反不正当竞争法 》、《领海和毗连区法》、《公司法》、《 担保法 》、《 对外贸易法 》、《 仲裁法 》、《反倾销、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等许多重要法律的论证、修改工作;参加了《 上海市 进出口产品责任条例》、《上海市反暴利和价格欺诈规定》、《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条例》、《上海市港口货物疏通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和修改工作,并提出了详尽的建设性建议,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好评。国际法学院还承接了国家、司法部和 上海市 的许多重大科研项目,如《欧洲共同体统一大市场变化及中国对策》、《中国海外投资法律问题》、《上海地方立法研究》、《“复关”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及法律对策》、《中国“复关”与上海地方立法》、《上海 外高桥 自由贸易区法规研究》、《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WTO争端解决机制》等。这些课题紧密联系我国对外开放实际,积极服务于我国经济建设,对我国法制建设和政府决策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国际法 学院的广大教师还积极参加司法实践,其中,有10多名教师担任了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和上海仲裁委员会以及其它地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有30多名教师担任兼职律师,为国际法的教学与科研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使国际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紧密地与国家的 改革开放 和司法实践相结合。

中国加入WTO后,虽然中国融入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深,法学专业(国际法方向)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国际法学院将充分利用自己的人才优势和丰富的教学经验以及科研实力,瞄准一流目标,创一流事业,培养一流人才,争取把国际法学科建成国家一流的重点学科,为国家培养和输送更多高质量的涉外经济和外事工作法律人才而努力。

组织机构

历任领导为:胡文治教授;曹建明教授; 陈治东 教授;朱榄叶教授; 丁伟 教授; 王虎华 教授。

现任领导为: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李健 老师;院长 刘宁元 教授;副院长 李泳 教授;副院长 李伟芳 教授;学生工作负责人孙帅梅老师。

特色专业

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方向)

四年制本科,授法学 学士 。

人才培养类型:培养从事涉外经济立法、涉外经济司法、涉外经济执法、涉外经济法律服务,以及国际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等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掌握 马克思主义 法学基本理论和本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涉外经济法规和有关的方针政策、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能胜任涉外经济审判、涉外民商事仲裁、涉外民商事执法和 国际金融 、国际贸易、国际投资领域中的法律服务工作,以及涉外经济立法等工作。

专业主干课:法学基础、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含 行政诉讼法 )、民法学总论(含民事责任、人身权法)、物权法学、债权法学(含合同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概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国际法 、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司法文书、社会学概论学。

专业方向类:国际贸易法学、国际环境法学、专业英语(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反垄断法、国际投资法、海商法、国际金融法学、国际商法(双语)、国际公法专题(双语)、法理学、证据学等。

人才培养

国际法 学院的历届毕业生以其突出的外语水平和过硬的国际法专业知识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国际法学院的毕业生在政府机关、司法部门、法学教育与研究机构、对外经贸、涉外律师、投资、金融、证券、保险、海事等部门的岗位上辛勤工作,成为各部门的业务骨干。其中,有的毕业生获得了国家级的荣誉称号,有的毕业生已成为博士生导师,有的毕业生已在国家司法、行政等重要岗位上担任领导工作。此外,不少毕业生在国外攻读博士、硕士学位。随着中国加入WTO,各行各业对 国际法 专业人才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与之相应,近年来国际法学院毕业生的流向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虽然公务员仍是毕业生的首选,但是,我院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已不局限于公、检、法、司等机关。近年来,财税、经贸委等其他的政府机关也吸收了我院大量的毕业生。此外,全国各地许多大型涉外 律师事务所 和国外律师事务所驻中国办事处对我院毕业生也有着较大的需求量。近年来,又有许多同学毕业后加入了各大银行和一些大型的外资公司、国有企业以及一些事业单位,从事法务工作。同时,随着国际交流的不断增加,毕业后接受学校推荐到国外继续深造的同学也越来越多。在 国际法 学院四年的专业学习,为广大同学打下了坚实的国际法和法律专业英语基础,许多毕业生从业不久便成为有关行业或部门的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