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盐场是 海南省 三大 中盐集团 生产基地之一,可用于 制盐 的面积达5万田,为海南省盐务局( 海南省盐业总公司 )的直属企业,为省辖盐场。
正文
全场七个生产单位分布在 东方市 六个乡镇的沿海钱上。历史悠久,自建盐田以来至今已有150年的历史,所产食盐俗称“北黎”盐,是旧社会食盐中的贡品。
1955年收归为国有,是省属三大盐场之一,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食盐生产企业,是东方市的纳税大户。该场总面积为430公顷,常年生产能力为4万吨
50多年来,经过全场职工的艰苦创业,不断进行技术改造,从生产中粗盐的单一产品发展到以生产一级品为主的食盐生厂家,加上其独特的自然优势,生产的 原盐 洁白、均匀、味美,赢得广大客户的赞誉。日晒优质盐曾荣获原轻工部及 广东省 优质产品称号,产品远销东南亚等国。
近年来,在省国资委和省 中盐集团 总公司领导下,企业正朝着产权多元化,产品多样化的方向迈进,旧盐滩将焕发出新的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