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廷峰,男,1970年7月生,汉族,重庆荣昌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日制 专科学历 ,在职硕士,经济师。
曾任 广东省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7年11月27日,朱廷峰涉嫌 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
人物履历
曾任 深圳市 规划国土局南山分局副局长、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处长、 深圳市规划局 建设用地处处长、综合业务处处长、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 ,深圳市正局级干部,喀什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 , 广东省 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 。
人物事件
监视居住
2016年7月,因涉嫌滥用职权并受贿,经 广东省 检察院决定,朱廷峰被 中山市 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依法逮捕
2016年8月,其被中山市公安局逮捕,最初,该案由中山市检察院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后广东省检察院商请广东省高级法院同意,决定将案件交由 深圳市 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由深圳市中级法院进行一审。事发前,朱廷峰担任 深圳市人民政府 副秘书长一职。
开庭审理
2017年11月27日,深圳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朱廷峰涉嫌 滥用职权罪 、受贿罪一案开庭审理,朱廷峰被控早年在规划国土部门任职时,利用职权便利,违规为深圳市玉龙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落实 福田区 莲塘尾片区用地提供帮助,并伙同亲属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光给予的贿赂3500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