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辙布(?—1795),正蓝旗蒙古永禄佐领下人, 清代 官吏。 和珅 门生, 乾隆 福建省 布政使(清代掌管全省财政与人事大权的官)特大腐败案要犯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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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新觉罗·弘历 晚年清朝政治腐败,以 和坤 为代表的贪官污吏上下勾结,狼狈为奸。乾隆六十年(1795年)三月,福州将军 魁伦 密奏风闻 福建省 各属仓储大半亏缺,而非实储,乾隆即命闽浙总督 伍拉纳 、福建巡抚 浦霖 革职,交魁伦会同署闽浙总督长麟等审办。经查,“福建各州县仓储因交待牵混,亏项未随时买补,侵挪掩盖,致亏帑项二百五十余万两。”在乾隆的严谕督催下,经过数月的反复研讯,究出伍拉纳任内得受监规银十五万两,收受属员馋嘴馈送银九千余两;浦霖任内得受监规银二万两,收受属员馈送银九千余两,查抄原籍家产发现现存银及埋藏银多至二十八万两; 福建 布政使伊辙布串通书吏 周经 ,侵亏帑项八万两,福建按察使钱受椿听受贿嘱抽卷匿案,延案勒索,拖累无辜十命。 乾隆 闻奏震怒。巨贪 和珅 因 伍拉纳 系他的姻亲, 浦霖 、伊辙布等均为他的门生,惟恐牵连到自己,极力怂 乾隆对一干人犯“斩立决!”十月,审结定案,乾隆因此命将伍拉纳、浦霖、钱受椿、周经即行正法,籍没家产,子嗣发遣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充当苦差。伊辙布于押解途中至浦城石陂境内病死,仍籍没家产。此外,其他迎合馈送上司、亏缺库项、失察宽纵各官,及侵挪库项、 缘舞弊之书吏、幕宾,也都受到了惩处。此案共牵涉大小案件一百零九起,涉及各府县大小官员数十人之众,为乾隆朝最后一桩腐败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