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晨,男, 汉族 ,1963年6月生, 永康市 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 浙江省 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平安办主任、省扫黑办主任,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人物履历
历任 海军工程大学 教师;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主任科员;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1997.11——2001.03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
2001.03——2004.05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4.05——2007.01 浙江省 纪委纪检监察三室主任。
2007.01——2007.06 浙江省 丽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07.06——2012.08浙江省纪委委员、丽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2.08——2015.10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5.10——2016.03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6.03——2018.01浙江省丽水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8.01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现任 浙江省 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平安办主任、省扫黑办主任,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12日, 丽水市 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朱晨因工作岗位调整提出的辞去 丽水市人民政府 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2023年1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 浙江省 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名单,任命朱晨为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人物活动
2018年11月30日,全省各设区市扫黑办主任会议在 杭州市 召开。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扫黑办主任朱晨出席会议并讲话。
担任职务
中共 浙江省 第十二、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中共 丽水市 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丽水市第三届人大代表
中共浙江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常务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