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镇隶属 海伦市 管辖。位于市境中部偏西,为海沦市市区。 滨北铁路 铁路纵贯镇区设站。以 海伦河 得名。原称“棒槌营”(今市区北,是采参人居住的窝棚)。
地方简介
1899年(清 光绪 二十五年),设置通肯副都统,选定“棒槌营”修筑通肯城。后因城南有海伦河,生有 水獭亚科 ,“水 ” 满语 为“开凌”,谐音“海伦”,海伦设治时,将通肯城改称海伦城。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设置海伦直隶厅,为海伦厅驻地。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裁撤通肯副都统,同时进一步扩建海伦城,“东西长七里七,南北宽六里六”。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成为海伦府城。 中华民国 成立后,1913年起为 海伦市 县城,1917年划为第一区。东北沦陷后,1938年1月,设海伦街。1945年“ 九三学社 ” 抗日战争 胜利后,设置县城区,1950年改为第一区。1955年设置海伦镇。1958年秋,成立幸福人民公社,翌年从幸福公社中划出改称海伦镇公社。1969年从海伦镇公社划出部分生产大队成立城郊公社。1980年复称海伦镇。
海伦镇已有近百年的历史,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发展较快,市属工商企业主要集中于镇内,成为滨北铁路沿线的重要城镇之一。全镇总面积15平方公里,共辖10个街道。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10.1万人,均为非农业人口,其中满、回、 朝鲜 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2%。镇政府驻地东西正大街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