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隐(666年-740年),字号不详,祖籍赵郡,后迁至京兆府万年县(今 西安市 )。年届弱冠时举明经, 景龙 年间任左台 监察御史 ,曾劾罢宰相 崔湜 、 吏部侍郎 郑愔 等,雪桐庐令李师等冤狱二百余家。 开元 初,历任 吏部员外郎 、 御史中丞 ,先后审处御史 王旭 、司农卿陈思问等赃罪,迁 广州市 都督 ,充五府经略使。后累转 京兆尹 ,历任蒲、华二州刺史,入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 卿、 御史大夫 。李尚隐性刚直,言无隐,处事明断,三任宪官,清除朝廷之所恶,时议称之。
人物经历
李尚隐(666~740年),中唐大臣,祖籍 赵州 (今 赵县 ),世居 潞州区 (即今 长治市 地区),后迁家于京兆万年县(今 西安市 )。年届弱冠举明经,补下邽县主簿。 李显 景龙 中任左台 监察御史 。当时, 崔湜 郑悟典吏部选, 拟不平,尚隐劾罢之。又睦州刺史冯昭泰诬陷 桐庐县 令李师等二百余家,诏命 御史 前去复查。其他御史惧怕冯昭泰刚愎,借口有病不愿前去查案。李尚隐对此深为感慨地说:“岂可使良善陷枉刑而不为申明哉!”主动申请前去查办,结果将李师等的冤案平反。后奉命监修桥陵,任将作 少监 ,调为 殿中侍御史 ,历任 吏部员外郎 、 御史中丞 、 兵部侍郎 、 河南郡 。
开元十三年(725)夏,他在河南尹任上时,刘定高夜袭洛阳通洛门,他没有发觉,朝廷追究责任,将他降为 贵州省 都督 。不久,又升为 广州市 都督,充五府经略使。当他离任时,有人向他赠金,他拒绝不受。言称并非怕人知晓,生性不取份外之物。后转任 京兆尹 ,历任蒲、华二州刺史,加银青 光禄大夫 。再调入朝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 卿,晋升为 御史大夫 。司农卿陈思问伙同下属贪污盗窃,李尚隐揭发其罪行,审理后判为流放岭南。他前后三次担任法官,执法严明,处事公正,受到社会舆论称赞。 开元 二十四年(736),以 户部尚书 任东都留守。历 扬州市 、益州大都督府 长史 。晋爵高邑伯。二十八年(740),转为 太子宾客 。是年卒于官,终年7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