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维华(?-1636年),明东光(今属 河北省 )人。 万历 进士 。
简要介绍
除 金坛区 知县,徵授兵笠给事中。 天启 初附 魏忠贤 ,诬杀 王安 。天启四年(1624年)迁刑科,锐意攻讦东林党人,追论三案,改撰《光宗实录》。与 崔呈秀 同为魏忠贤谋主。 太仆寺卿,进兵部右侍郎,署部事。每陈奏,必颂魏阉。忠贤败,仍自全,以 兵部尚书 协理戎政,后因图谋取代 袁崇焕 ,为时伦新等弹劾,定入逆案,被 言官 交章弹劾,定入逆案, 崇祯 九年(1636)霍忧郁而死。
人物评价
霍维华性格奸邪。(《明史》评)
研究书目
《明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