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 人民政府是赣州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赣州市 人民代表大会 的执行机关,对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 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建置沿革
赣南形成行政区的历史悠久。三国·吴嘉禾五年(236)设置相当于市一级的行政机构—— 南康郡 。宋代分设 大余县 、赣州两个政区,简称“南赣”。又因地处 赣江 上游、 江西省 南部,并于清 康熙 和民国初先后置分巡 赣州市 道和赣南道,亦俗称“赣南”。
民国元年(1912),废州、府、厅。2年(1913),统一全国县制,地方政权只设省、县两级,原 宁都州 及 定南县 、 全南县 二厅均改为县,赣南十七县,统辖于江西省政府。
苏维埃时期(1928—1935),赣南多数县先后成立苏维埃政府,分别辖于江西、湘赣、粤赣、 赣南省 苏维埃政府。
1949年8月14日, 赣县区 解放,划出赣县原辖的赣州镇设赣州市,江西赣州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驻赣州市。1964年5月,撤销赣南行政公署,成立赣州专员公署,驻地与辖县如旧。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决定撤销 赣州地区 和县级 赣州市 ,分别设立地级赣州市和市辖 章贡区 。 南康区 、瑞金市由省直辖,赣州市代管。
职权范围
(一)执行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 工作部门 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 社会保障 、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 社会主义 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 同工同酬 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区划
2024年年底, 赣州市 辖 赣县区 、 章贡区 、 南康区 3个 市辖区 ,以及 大余县 、 上犹县 、 崇义县 、 信丰县 、 定南县 、 全南县 、 安远县 、 宁都县 、 于都县 、 兴国县 、 会昌县 、 石城县 、 寻乌县 13个县,代管瑞金、 龙南市 2个 县级市 ,共18个县级政区。全市有14个街道办事处、150个镇、132个乡,628个居民委员会、3436个村民委员会。
机构设置
政府工作部门
直属事业单位
省垂直管理机构
现任领导
市长:漆海云
副市长: 何琦 、聂兆华、刘通、罗瑞华、邹治宇、雷鸣、连天浪
秘书长: 谢卫东
数据统计截至2026年9月,数据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