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专区是中国 江西省 南部的一个已撤销的行政区,1949年由赣西南行署区设置。
历史沿革
赣州专区于1949年由赣西南行署区设立,专员公署最初驻 赣州市 。赣州专区最初辖赣州市及 赣县区 、 大余县 、安远、虔南、崇义、龙南、信丰、上犹、南康、定南等县。
1950年,赣州专区被撤销,其辖区由赣西南行署区直接管理。
1951年,赣州专区恢复,并由江西省直辖。
1952年, 于都县 、 会昌县 、 石城县 、 瑞金市 、 兴国县 、 宁都县 、寻邬七县划入赣州专区。
1954年,赣州专区被撤销,改设为赣南行政区,并将原属 抚州专区 的 广昌县 划归赣南行政区。
1957年,赣南行政区的部分县份进行了更名,雩都县改为于都县, 寻乌县 改为寻乌县, 全南县 改为全南县,大庾县改为大余县。
1964年,赣南行政区被撤销,赣州专区恢复,此时辖区包括1市18县。
1970年,赣州专区再次被撤销,改置为 赣州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