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戒毒管理局是 四川省人民政府 部门管理机构,是司法厅管理的主管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行政机关,为副厅级。
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现有15个戒毒所(其中省属所13个、市属所2个),具备收治能力的戒毒所12个,在建2个,列入建设规划的1个。建成后,基本形成符合 四川省 毒情实际、以 成都市 为中心的东西南北中五向布局。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主要职能
省戒毒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戒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执行戒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二)依法管理省属司法行政 强制隔离戒毒 场所和戒毒康复场所,指导市属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领导戒毒企业工作。
(三)指导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处置突发事件。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维护场所安全稳定。
(四)指导监督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生产劳动和生活卫生等工作。
(五)拟订本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设置、布局和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本系统 强制隔离戒毒 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财务、装备、设施和科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六)协同做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
(七)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民警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警务管理、 警务督察 和来信来访等工作。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所政管理处
教育矫治处
医疗康复处
规划财务处
政治部
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眉山市 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 新华(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
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四川省 成都病残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
泸州市 强制隔离戒毒所
攀枝花市 强制隔离戒毒所
现任领导
四川省司法厅 党委委员、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潘奇峰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刘一兵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举游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杨梁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丁银兵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