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令皙(?-1663年6月31日),原名木实,字霜回,后改名本实,字木生,后改为令皙,明末清初文人。
人物生平
李令皙在 天启 四年(1624年)成为 举人 , 崇祯 十三年 进士 ,任江阴知县。 明朝 亡后, 庄廷鑨 私修《 明史辑略 》,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 吴楚 、 唐元楼 、严云起、蒋麟徵、韦金佑、韦一围、张篙、 董二酉 、 吴炎 、 潘柽章 、 陆圻 、 查继佐 、范驤等十八人於其上,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即 朱国祚 )的原稿增删而成。 顺治帝 十八年(1661年)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 鳌拜 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 湖州市 彻查。 康熙 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农历旧年,前来李令皙拜年的客人络绎不绝,李家百馀人连同拜年的亲友皆遭逮捕。这时廷 已死,被掘墓刨棺, 枭首 碎骨。此事牵连甚广, 康熙 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31日)李令皙被凌迟处死,其子李 焘等四人皆斩杀,史称「庄廷鑨明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