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德

明代官员

张振德,明代官吏。选贡生。官四川兴文知县。叛军攻城,城毁兵入,全家殉难。

人物生平

张振德,字季修, 昆山市 人。祖情,从祖意,皆 进士 。情 福建省 副使,意 山东省 副使。振德由选贡生授四川兴文知县。县故九丝蛮地, 万历 初,始建士墙数尺,户不满千。永宁宣抚 奢崇明 有异志,潜结奸人,掠卖子女。振德捕奸人,论配之,招还被掠者三百余人。 崇明区 贿以二千金,振德怒却之,裂其 。

天启 元年方赴 成都市 与乡闱事,而崇明部将樊龙杀 巡抚 徐可求 ,副使 骆日升 、 李继周 等。 重庆市 知府 章文炳、 巴南区 知县 段高选 皆抗节死,贼遂据重庆。时振德兼署长宁,去贼稍远,从者欲走长宁。振德曰:“守兴文,正也。”疾趋入城。长宁 主簿 徐大礼与振德善,以骑来迎,振德却之。督乡兵与战,不敌,退集居民城守。会大风雨,贼毁士城入。振德命妻钱及二女持一剑坐后堂,曰:“若辈死此,吾死前堂。”乃取二印系肘后,北向拜曰:“臣奉职无状,不能杀贼,惟一死明志。”妻女先伏剑死。乃命家人举火,火炽自 。一门死者十二人。贼至火所,见振德面如生,左手系印,右手握刀,忿怒如赴敌状,皆骇愕,罗拜而去。事闻,赐祭葬,赠光禄卿,谥烈 。敕有司建祠,世 锦衣千户。

振德既死, 兴文县 教谕刘希文代署县事。甫半载,贼复薄城,誓死不去。妻白亦慷慨愿同死。城破,夫妇骂贼,并死。

大礼守长宁,城亦陷。大礼曰:“吾不可负张公。”一家四人仰药死。赠 重庆市 同知,世廕百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