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魁(1487年-约1549年),字焕吾,号晴川,江西 泰和县 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守仁 弟子。 正德 二年(1507年)乡试中举,曾任 宝庆府 通判、钧州 知州 、潮州府同知,后入朝担任 工部员外郎 。刘魁积极扶植儒教,被时人称为晴川先生。 嘉靖 二十一年(1542年),因谏言建雷殿事,被杖入狱,几乎丧命,但仍与 杨爵 、 周怡 讲学不辍。经过四年狱中生活,得以释放,但又在短时间内被逮捕,又三年后方得释,最终寻卒。著有《晴川集》《省 槀》等作品。
人物简介
刘魁 [明](公元?年至一五四九年左右)字焕吾, 泰和 人。生年不详,约卒于 明世宗 嘉靖二十八年,少从 王守仁 游。 正德 二年(公元一五o七年) 举人 。历知钧州、 潮州市 ,扶植风教。入为 工部员外郎 ,疏陈安攘十事。后因极谏 旨,廷杖,与杨爵、周怡同系诏狱,以气节著称。久之,释归而卒。 隆庆 初,赠 太常寺 少卿。魁于狱中,犹与 杨爵 、周怡讲论不辍。著有省愆稿五卷,《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 》亦为狱中之作。
史书记载
刘魁,字焕吾, 泰和县 人。正德中登乡荐,受业王守仁门。 嘉靖 初, 选,得 宝庆府 通判。历钧州 知州 ,潮州府同知。所至洁己爱人,扶植风教。入为工部员外郎,疏陈安攘十事,世宗嘉纳。嘉靖二十一年(1542)九月,世宗用方士 陶仲 文言文 ,建 国康民雷殿于 太液池 西,务求宏侈。刘魁知谏争必得重祸,先命家人置买棺材一具,冒死上章。其疏说:顷泰享殿、 大高玄殿 诸工尚未告竣。内帑所积几何?岁入几何?一役之费动至亿万。土木衣文绣,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拟于宫禁。国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复为此不经无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后世”。 完颜雍 震怒,于九月十六日杖刘魁于廷, 之诏狱。与 御史 杨爵 ,给事中 周怡 屡濒死,讲诵不辍。系狱四年始释,复追逮就狱, 嘉靖 二十六年十一月,与杨爵、周怡同释,为编民,寻卒。 隆庆 初赠恤如制。
人物诗文
在 禹州 重点将钧阳里(治所在 白沙镇 )的佛教梵宫 兴国寺 改建为白沙书院,州人 张鲲 为之记。而刘 知州 所亲撰之“奉安神位告文”,阐明崇儒拯愚之旨,其言绝痛。其《白沙书院二程告文》曰:
“惟二夫子家世伊洛,受学 周敦颐 ,日惟先觉。傍花随柳,岂偷少年之闲。弄月吟风,自得吾心之乐。诚无不明,博而能约。其敬身也,肯少戾乎。规矩方圆;其体道也,实有见于鸢鱼活泼。距 放淫,抽 启钥。谓异端声色,不远之则駸入;而圣门榛芜,必辟之然后廓。乃揭天然之理,皎如星日;乃辩似是之非,精如毫末。于是士有所宗师,人不执搥凿。皆知外 伦理 以为深微者,既非颜之卓坐 禅定 而甘空寂者,亦岂得为孟之跃哉!正 唐虞 心印之传,溯洙泗渊源之活,非二夫子而谁与作!惟兹白沙,僻远郡城,罔知礼乐。崇尚 佛塔 (佛陀)之宫,广布 大日如来 之钵。号结缘者,祖产必割;喜斋僧者,亲养宁薄。甚之弱之肉、强之夺;狡者谋、勇者角。虽有二、三君子,而亦莫之能遏。魁 牧守,深用愧 !念一德以同风,在务本以除恶。遵诏旨之明明,极劝谕之谔谔。驱其徒以归农,转传钵而振铎。庶几 书院之聿兴,瞻德容之俨若。莫不易听而改观,或者是今而非昨。所贵乎二、三子者,来游来歌,是仪是度。斯增吾道之光,用副斯文之记。使齐民得以景行,去 异教 有如振落。则有司此举,不为迂 ,而足以慰二夫子於冥漠也。谨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