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恺

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陈兆恺(The Hon Mr Justice CHAN),1948年出生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学时期就读于耶稣会开办的华仁书院。后就读于 香港大学 ,1974年取得法学 学士 。香港法官。

曾任 香港终审法院 常任法官。

工作履历

1987年至1991年,他获出任地区法院法官。

1992年出任高等法院法官。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地区原最高法院改为高等法院,并成立了 香港终审法院 ,香港地区的司法终审权也由英国枢密院移交至香港终审法院,陈兆恺则为第一任 香港高等法院 首席法官。

2000年获推荐为 香港终审法院 常任法官。

2013年4月8日,港府宣布行政长官梁振英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委任陈兆恺于同年10月21日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其空缺将由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 霍兆刚 出任。

任免信息

2013年04月08日消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自2013年10月21日起。

人物荣誉

2013年获颁 大紫荆勋章 。

参考资料

  1. 香港特区将按照基本法任命特区终审法院法官 人民网 2022-08-28
  2. 陈兆恺:不负獬豸,不忘杏坛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 2021-07-16
  3. 香港2013授勋典礼 陈兆恺等获大紫荆勋章 中国法院网 202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