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是竹简与帛书的统称,亦作竹帛,古书中所言“书于竹帛”,是在古代中国人书写所用的主要材料,直到六朝时期才完全为纸所代替。现代所称的简帛多是出土文献,概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类。
时期
有关 商朝 的文献及商代 甲骨文 中已有典册的踪迹,已知当时的人们用竹木制简,用绳编连成册。到了 春秋 时期,又采用白色的帛作为书写材料。此后“书于竹帛”便成为大众常谈了。
分类
出土文献的简帛,依其内容性质概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大类
书籍
作为简帛的一类,此是狭义的“书”。按《 汉书·艺文志 》的分类,有六艺(六经)、诸子、诗赋、兵书、 数术 、方技等。法律在《汉书·艺文志》中未收入,但若依后来的目录传统,亦可列入。
文书
文书一类指的是当时朝廷及地方的文件、簿籍、档案。还包括边远地区所出与屯戍、津关、驿传等关联的材料。一些私家的簿籍亦归于此类。
其他性质的简帛
日常生活使用的书札、历谱、有关丧葬的祭祷记录、遗嘱、遣策等等,较为零碎的材料。
特色
文字
战国 简帛的文字,字体因国别而异,能见到的主要是 楚国 文字,在六国古文字中自有特色。
秦至汉初的简帛多为 隶书 ,但篆意较深,是秦篆走向 汉隶 的过渡型态。过去讲 古文字学 一般止于 先秦 , 李学勤 则认为应放宽至汉初,理由是当时的文字仍含有较多的古文字因素。
古书版本及年代判定
出土的文献皆是传抄本,还没有能证明是原稿本的。
有些简帛有避讳字,能提供判定抄写年代。例如 马王堆汉墓 帛书《老子》甲本不讳“邦”字,乙本则讳“邦”字,知乙本抄于汉高祖或以后,甲本则是在汉兼天下之前,此类证据提供作探讨当时文字演变的标准。
又如有些书的成书与抄写的年代极近,例如马王堆帛书之《 五星占 》曾叙及 刘恒 初事,距出帛书的墓下葬时间不久,此是因为占书目的在于实用,内容有时间性,与其他的书籍不同。
出土的简帛多为佚书秘籍,且年代久远,自是无庸置疑的 善本 ,但就已知的研究里,有传本可比较者,其间有差异者,不一定简帛比传本好。
职业 抄手
在汉初已有职抄手。例如马王堆帛书的《 黄帝书 》、《 道德经 》乙本、《 周易 》经传、《 相马经 》、《刑德》乙等,皆出自同一人之手。
多通假字与同义字
简帛书籍多见通假字。例如周易经文中的卦名便许多通假,且今本都是本字,帛书的都是借字,并无深文奥义可寻。
又多同义字,这种情况在传世文献中亦可见。
标点
简帛上的标点亦值得研究。如:
春秋 末期的 侯马盟书 (不属于简帛范围,玉片)、 战国 早期的 随县 擂 墩竹简等,已出现用小横线作为文句的标点。
战国中晚期之间的长沙子弹库帛书残片,用了钩形符号,即钩识。
长沙子弹库帛书的那件完整帛书以黑色长方符号置于文末,表示一章的终结。
影响
简帛由于是古代中国主要的书写材料,“长期被作为书的同义语”。
源自简帛的若干词语至今仍在沿用:“编”、“册”、“篇”、“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