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定国(?-484年),本姓步六孤,字定国, 代郡 (今 代县 )人, 鲜卑族 。 北魏 时期大臣,平原简王 陆丽 长子。陆定国自幼受到 拓跋濬 的宠爱,被诏养于宫内,常与太子 拓跋弘 一同起居游乐。六岁时,被任命为中庶子。 魏献文帝 即位后,陆定国历任 散骑常侍 、侍中、殿中尚书、司空公,被册封为东郡王。然而,陆定国因恃宠而骄,不遵守法度,导致在延兴五年(475年)被免去官爵,成为兵。 拓跋宏 太和初年,陆定国被任命为侍中、镇南将军、秦益二州刺史,恢复王爵。太和八年(484年),陆定国在州刺史任内去世,被赠以本官,谥号为庄王。
简介
及献文践 ,拜散骑常侍,赐封东郡王。定国以承父爵,辞,不许。又以父爵让弟睿,乃听之。俄迁侍中、仪曹尚书,转殿中尚书。前后大驾征巡, 为行台,录都曹事,超迁 司空 。定国恃恩,不循法度,延兴五年,坐事免官爵为兵。大和初,复除侍中、镇南将军、秦益二州刺史,复王爵。八年, 于州。赠以本官,谥曰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