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七家镇位于 昌平区 东南部,是昌平区下辖的一个镇。镇域面积56.65平方千米,东经116°20'45"至116°29'11,北纬40°03′27"至40°09′10。北七家镇东与 顺义区 后沙峪镇接壤,南与 朝阳区 来广营乡和昌平区东小口镇相邻,西与 沙河镇 相邻,北隔 温榆河 与 小汤山镇 相望。
北七家镇的历史可追溯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当时属于昌顺县第七区。1949年8月,划归昌平县第五区。1953年8月,建立区辖乡,分别为八仙庄乡、鲁瞳乡、南七家庄乡。1956年2月,撤销区并乡,燕丹乡并入, 沙子营 划归朝阳区。
1958年8月,北七家地区划归红旗人民公社。同年11月,划归小汤山人民公社,称为北七家工作站。1959年11月,划归沙河人民公社。1960年1月,划归中越友好人民公社,称为北七家管理区。1962年3月,北七家人民公社成立,驻北七家庄村,辖8个生产大队。
1982年,公社改为乡。1997年,乡改为镇。1999年10月,燕丹乡和平西府镇并入北七家镇,形成今辖域范围。
截至2018年末,北七家镇户籍人口为45886人。截至2020年6月,北七家镇下辖22个社区和19个行政村,镇政府驻 昌平区 北七家镇 东二旗 村。
2011年,北七家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1.8亿元,比上年增长32.6%,财政总收入1.9亿元,比上年增长27.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亿元。特产 京白梨 。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月,北七家地区属昌顺县第七区。
1949年8月,北七家地区属 昌平县 第五区。
1953年8月,建区辖乡,八仙庄乡辖八仙庄、曹碾、羊各庄、东二旗。鲁瞳乡辖鲁瞳、沟自头、岭上。南七家庄乡辖南七家庄、北七家庄、歇甲庄、 沙子营 。
1956年2月,撤区并乡, 燕太子丹 乡的燕丹、 白坊 、海鹊落、南狮子营并入,沙子营划归 朝阳区 。
1958年8月,北七家地区属红旗人民公社。11月,属小汤山人民公社,称北七家工作站。
1959年11月,北七家地区属沙河人民公社。
1960年,属中越友好人民公社,称北七家管理区。
1962年3月,成立北七家人民公社,驻北七家庄,辖8个生产大队。
1973年9月,迁驻 羊各庄村 东南0.2千米处。
1982年,北七家公社改乡。
1997年,北七家乡改镇。
1999年10月,燕丹乡、平西府镇并入,形成今 辖域 范围。
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
北七家镇地处 温榆河 冲积平原 ,地势 西北 高、东南低。最高点位于西北部八仙庄村西南,海拔40.8米,最低点位于东南部鲁瞳村南,海拔26米。
气候特征
北七家镇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的半湿润区,其特点是春暖、夏热、秋凉、冬冷,冬春两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多年平均气温11.8℃。1月平均气温-4.7℃,7月份平均气温26℃。无霜期年平均185天。年平均降水量584.2毫米。最大降雨量1002.5毫米(1956年),最小降雨量仅346.7毫米(1965年)。降雨集中在每年6月至8月,7月最多。
水文特征
北七家镇 温榆河 属 北运河 水系 ,从境内北部边缘流过。南部属 清河 水系,温榆河从 西北 至东南横贯镇域东南部。
行政区划
截至2020年6月,北七家镇下辖22个社区和19个 行政村 ,镇政府驻 昌平区 北七家镇 东二旗 村。
人口民族
截至2018年末,北七家镇有 户籍人口 45886人。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北七家镇常住人口为308907人。
经济发展
农业发展
北七家镇农业已由传统的粮食作物转为以设施农业和 苜蓿 种植为主,现有耕地面积2500亩,林地面积11500亩。苜 种植1000亩,年收益80万元。蔬菜种植1500亩,其中设施农业437亩,以种植 芹菜 、 西红柿 、黄瓜为主,年产量4880吨。
北七家镇畜牧业以猪、牛饲养为主。2011年,规模养牛场3座,存栏 奶牛 1496头。规模养猪场1座,存栏生猪4500头。畜牧养殖户20户,年出售 牛奶 7200吨,生猪6000头。
工业发展
2011年,北七家镇工业总产值达到11.8亿元,比上年增长32.6%。
2011年,北七家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共有45家,实现 工业增加值 3亿元,比上年增长66.7%。
商业外贸
截至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商业网点84家,职工4576人。
2011年,北七家镇进出口总额7116万元,比上年增长30. 2% 。
财政金融
2011年,北七家镇财政总收入1.9亿元,比上年增长27.1%。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3亿元。
地名由来
1962年成立北七家人民公社,驻北七家庄,北七家镇镇名由此而来。
交通运输
国道 立汤路 和京承高速路 纵贯 北七家镇南北,定 泗 路、牛北路、 回南路 三条主干道横贯东西。 北京地铁5号线 在北七家镇设有 天通苑北站 。
2011年末,北七家镇年客运量20万人次。公交汽车线路20条,公交运营车辆400辆。出租车120辆。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幼儿园10所,在园幼儿1614人,专任教师224人。小学8所,在校生5557人,专任教师32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3所,在校生2161人,专任教师219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 100% 。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普通高等院校6所(其中中央部委所属高校1所,市属高校5所),在校生12650人,专任教师850人。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教育经费达630.5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65万元,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65.5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 总支出 的比例为5%。
文化事业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文化艺术团体40个,会员1000人。电影放映单位15个。文化馆1个, 建筑面积 1800平方米。 公共图书馆 (室)2个,建筑面积160平方米,藏书2.4万册。档案馆(室)1个,建筑面积160平方米。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卡纸 烫画 等, 郑各庄村 被评为 北京市 文化示范村。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个,其中三级甲等专科医院1所,卫生院1所。病床640张, 固定资产 总值4780.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462人,其中执业医师189人, 执业助理医师 26人,注册护士161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7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0.8人,平均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0.6人。
2011年,北七家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44.54万人次,住院手术433台次,出院病人1733人次。重点医院有 北京 王府医院。
2011年,北七家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244/10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 100%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
社会保障
2011年,北七家镇共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2户,人数57人,支出934.1万元,比上年增长11%,月人均499.2元,比上年增长23%。城市 医疗救助 10人次, 民政 部门资助参加 合作医疗 96人次,共支 58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9户,人数 36人 ,支出13.4万元,比上年增长41%,月人均366元,比上年增长37%。农村五保集中供养9人。
2011年,北七家镇共有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62人,安置 义务兵 、 士官 3人,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3人。 社会福利 费85.9万元,比上年减少3.3%,社会福利单位3个,床位247张。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37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100万元,捐赠物资折款1万元,接收捐赠衣被0.5万件,使500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新增就业人员19人,有13名 下岗 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1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参加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 2900人,比上年末增加700人,参加医疗保险的 农民工 8人,比上年末增加3人。
2011年,北七家镇共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参保人数1.5万人,参保率 100% 。
基础设施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邮政网点4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700千米,投递点350个,乡村通邮率100%0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2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2.5门,固定电话用户7.7万户,比上年增加805户,电话用户普及率达到100%。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39千米,生产能力30000吨/日,年工业用水424万吨、生活用水738万吨,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年人均生活用水80吨。排水管道17.1千米,污水治理工程14项,污水处理厂2座,日污水处理能力3.1吨,工业废水处理率80%。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所)2座,主变压器4台,总容量180兆伏安,1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6条,总长度11.5千米,35千伏变电站1座,20兆伏安变压器2台。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蒸汽供热管道总长度57.9千米,供热面积89.3万平方米。供热用户7241户,其中工业用户77户,居民用户7164户,供热普及率为100%。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天然气(煤气)管线183.3千米,供(加)气站92个,天然气(煤气)用户18539户,其中工业用户44户,居民用18495户,月天然气(煤气)平均用量110万立方米。
2011年末,北七家镇共有公园1个,公园面积100公顷,绿化覆盖率13.7%,人均绿地102.7平方米。
区域发展
2009年未来科技城在北七家地区开始建设,已经聚集15家央企。
所获荣誉
2001年,北七家镇入选北京市郊区中心镇。2010年3月19日,入选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之“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名单。
2014年7月21日,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确定为 全国重点镇 。
2020年12月9日,北七家镇被授予“2020年北京市体育特色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