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宣德五年(1430), 嘉善县 建县时,共有田土28004亩, 浙江省 独嘉善县官田多,民田少。由于谢应祥的政绩突出,在嘉善县的知县位置上面做了七年,直到 万历 三十六年(1601)离任,也是那一年,谢应祥给嘉善县画家 吴镇 题碑。浙江省的官员向吏部推举谢应祥,朝廷调谢应祥去 北京 担任都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的御史(正四品),并且代理过左都御史(左都御史即为都察院的长官。
人物介绍
谢应祥,字凤皋, 南宋 民族英雄 谢枋得 的后代, 江西省 庐陵( 安福县 )人,生于明嘉靖五十一年(1572),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辛丑科殿试金榜第三甲第61名 进士 ,当年主动要求外放出任 嘉善县 知县,“万历辛丑年宰嘉,严正有威,时赋役未定,贫富不均,应祥立照田,起役法,豪右不能漏细,民不致赔累。”
官场履历
嘉善县地方官
明朝 的嘉善县的知县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难做的,明朝遗民 顾炎武 《 天下郡国利病书 》载:“嘉善赋额视各县独重,盖全浙之税莫至于嘉郡,而嘉郡之税莫之于嘉善。”赋税之重垂延近500年。明宣德五年(1430),嘉善建县时,共有田土28004亩, 浙江省 独嘉善县官田多,民田少。全县的平均亩税就很高,加之 嘉善县 县在未分县时,官田亩税以上、中、下三则征收,分设县治时,嘉善比同府6县, 西北 境苏州府元和、 吴江区 二县和东北境 松江府 华亭县 、 娄县 及 青浦区 每亩缴米多二三升至六七升不等,银多缴二三分至五六分不等。上缴田粮额总数为114975余石,高出同嘉兴府5县。延至 清代 ,嘉善赋额总数多于顺天府、 贵州省 全省,而地仅及顺天府的数十分之一、 贵州省 的数百分之一,故有“善邑粮赋之重甲于全国”之说。
都察御史
明代都察院设有左 都御史 、右都御史,均为正二品。)《明熹宗实录》记载: 天启 元年(1621)二月 江西省 道御史徐扬先上奏朝廷,请“亟分用舍”(指优胜劣汰),因荐谢应祥等,诏 巡抚 一并从公议覆,于是谢应祥调去 北京 ,担任太常卿(掌 聂氏宗祠 礼仪的正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