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谟

民国北洋军阀

陈嘉谟(1874年—1950年),字岘亭,河北任丘人,民国 北洋军阀 。

人物经历

陈嘉谟出身 任丘市 的大地主家庭,自幼在本村 私塾 念书,年长后娶 冯国璋 侄女为妻,因其妻恃娘家有势,陈嘉谟难以忍受,遂去报考 北洋速成武备学堂 ,入第二期步兵科,学习二年。毕业后到北洋常备军第三镇 统制 曹锟 部下,历任排长、连长。1917年,曹 成立直隶第三混成旅,旅长为 萧耀南 ,陈嘉谟升为该旅第五团第一营营长,隋 吴佩孚 南下镇压 护法运动 。陈嘉谟“为人寡言笑,他的信条是服从命令,不怕死”,并对政治不感兴趣。陈的这种做派和风格得到其旅长萧耀南的赏识,于 1918年 举荐他为第十二混成旅团长。 直皖战争 后,萧耀南成为第二十五师师长,陈嘉谟任该师第五十旅旅长。1921年萧出任湖北督军,陈嘉谟亦开始平步青云,因与南军作战有功,于1923年升 中将 ,任湖北蒲通 镇守使 ,驻 岳阳市 ,翌年 萧耀南 将第二十五师师长让给陈嘉谟。1926年2月14日 萧耀南 暴死,陈接替了萧的遗缺,出任 湖北省 督办。不久, 国民革命军 开始 北伐 ,由于陈嘉谟资历较浅,难服众望,且毫无政治头脑,很难应付当时的混乱局面。

1926年5月, 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 。同年8月26日,以叶挺为团长的 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独立团 ,开始攻打 咸宁市 的汀泗桥、贺胜桥。 北洋军 以 吴佩孚 、陈嘉谟为首,指挥两万多人据守顽抗,经过一天多的激烈战斗,于8月27日夜,北伐军攻占了汀泗桥、贺胜桥。吴佩孚、陈嘉谟退遁 武汉 ,9月6日,北伐军又攻克汉阳,7日占领汉口,吴佩孚令陈嘉谟、 刘玉春 死守 武昌 ,对于战事前景陈嘉谟态度较为暧昧,抵抗不抵抗都行。期间,直系军阀首领吴佩孚曾下令挖渠引水入城阻止北伐军,陈嘉谟极力反对。北伐军将其围困一个多月,直至弹尽粮绝。10月9日, 吴佩孚 见大势已去,便偕部下 靳云鹗 、 杜锡钧 乘火车北逃。10月10日,北伐军攻破武昌城,俘敌万余名,陈嘉谟、刘玉春也做了北伐军的俘虏。

陈嘉谟性格直爽倔强,信 佛经 、善书法,好嗜 罂粟 。但平素不讲究穿戴。在 北洋军 任职期间,鞋袜始终让家人自做。1928年被北伐军释放后,一直在天津日本租界区住闲。在此期间, 蒋介石 曾以每月三百元的许诺,让其出山,被拒绝。1937年 七七事变 后, 日寇 又请其出山,也未答应。陈在津期间,没有经济收入,一切开支都靠家中供给。1930年曾回老家一趟,将房屋拆卖一处,1950年镇反时被关押,不久病死,时年76岁。

人物轶事

困守 武昌 时,城内的几十万居民。粮食与饮水都已短缺,居民只能以猫、鼠等充饥,饿死人较多。陈、刘的行为激怒了北伐军将士和 武汉 的民众。两人被俘后喊杀声一片,各民众团体强烈要求将陈、刘付诸“人民公判”,

1927年2月7日,国共合作下的武汉国民政府司法部制订了一个《反革命罪条例》。这是 中国历史 上首次正式立法将“反革命”定为一种刑事罪名。2月10日,湖北人民审判委员会运用该条例审讯 刘玉春 和陈嘉谟,控告他们犯有“残害人民”、“占据城池”及“反革命”等罪状。这一案件还未开庭,就已经被直接定名为“陈、刘反革命案”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起反革命案由此诞生。

经过四个月关押的陈嘉谟、 刘玉春 “面貌如昔时”、“衣冠完整”。“刘强悍如前,唯陈略现惊恐状耳”。审判委员会主席 徐谦 先据两论告代表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详细讯问陈嘉谟。对于两论告的指控,陈嘉谟策略是总体认罪,但又通过具体说明一一加以否认。

徐谦又讯问陈现在有何感想,知罪否?陈答道,现读革命书,非常觉悟,甚佩服孙总理,并甚信 三民主义 ,深知此前之非,实为惭愧。陈回答完毕,时间已过午后两点,大家早已饥肠辘辘。徐谦遂下令将陈带下,宣布退庭休息。

谁知,这一休庭就再无结果。经过第一次开庭之后,陈、刘反革命案就不了了之,时隔不久,两人重获自由。因而坊间有传言,陈嘉谟与 国民革命军 前敌总指挥唐生智曾为结拜兄弟,说唐愿意以200万元为陈嘉谟赎命。陈嘉谟先去 日本 ,后流落 天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