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谦

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治家

徐谦(1871—1940),字季龙,出生于江西南昌, 中华民国 时期政治家。1903年入译学馆攻读法律政治。授 翰林院 编修 ,不久调任法部参事,主持法律编查馆。1910 年赴美国出席第八届万国改良监狱暨司法制度会议。1911年回国,倡组国民共进会。1912年4月任北京政府司法部次长,同年8月,国民共进会与 中国同盟会 改组为 中国国民党 ,徐谦被推举为国民党本部参议。民国5 年9月,任 段祺瑞 内阁 司法部次长。次年随 孙中山 南下,任护法 军政府 参议。民国11年9月任北京政府司法总长。次年2月,与 胡汉民 等被委为 大元帅 驻沪办理和平统一代表。民国15年,当选为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8月回 广州市 ,任 国民政府 委员兼司法部长。民国16年,4月中国国民党实行清党,被通缉,乃潜居上海租界,后转往 香港特别行政区 。民国22 年11 月,与李济深等由港入闽,参与组织“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当选为委员、最高法院院长兼农工幸福委员会主席。翌年1月闽变失败,去香港。 抗日战争 爆发后回 南京 ,后赴 武汉 、 重庆市 ,任国防委员会委员。民国27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民国29年9月26日在香港病逝。著有《民法总论》、《刑法丛编》、《诗词学》、《笔法探微》、《劳资合一论》、《季龙先生诗集》等。

生平经历

徐谦,字季龙,晚年自署黄山樵客, 歙县 徐村人, 中华民国 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出生于江西南昌。

1903年,应试及第,成为 光绪 朝 进士 ,并由此而进入翰林院译学馆和 京师大学堂 仕学馆攻读法律政治。

1907年,毕业以后,先后任翰林院 编修 和法部参事职务,主持制订全国的新式法律。

1908年,任 京师 地方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长。

1910年,徐谦同 许世英 赴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 参加国际司法会议,并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国的司法制度。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03月,任内阁司法部次长。

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等5团体正式改组为 中国国民党 ,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出席并 与 阎锡山 、 张继 、 李烈钧 、 胡瑛 、 王传炯 、 温宗尧 、 陈锦涛 、 陈陶遗 、 莫永贞 、 褚辅成 、 松毓 、 杨增新 、 于右任 、 马君武 、 田桐 、 谭延闿 、 张培爵 、 沈秉堃 、王善荃、 姚锡光 、 赵炳麟 、柏文蔚、 孙毓筠 、 景耀月 、虞汝钧、 张琴 、 曾昭文 、 蒋翊武 、陈 冯盎 一起被推举为参议。

1913年04月27日,发表名文《布告国民》,鼓吹武装反袁。此后去 上海市 ,加入了基督教圣公会,并发起组建全国基督教救国会。

1917年,南下 广州市 ,任 孙中山 广州军政府秘书长。

1918年,军政府改组为总裁合议制后,徐谦被 孙中山 (总裁之一)委派为全权代表出席会议,同时徐谦被任命为军政府司法部长。

1919年,以观察员资格参加 巴黎和会 ,回国后,被聘为 天津市 《 益世报 》主编。

1921年,任孙中山政府最高法院院长。

1922年,任北京政府 王宠惠 “好人内阁”司法总长。

1923年,任 岭南大学 文学系主任,并创办了《评议日报》。

1923年,应 冯玉祥 之聘进京,任中俄庚款委员会主席,同 李大钊 成为战友。

1925年,徐谦在李大钊的领导下,积极参加了 国民会议运动 及五卅反帝爱国运动。 同年7月, 国民政府 在 广州市 成立,徐谦被 国民党 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为政府委员,兼管司法行政。

1926年,随冯玉祥访问 苏联 ,回国后,任 广州国民政府 司法部长。

1927年03月 中国国民党 召开二届三中全会,徐谦当选为中央常委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武汉政变发生后,徐谦受到汪蒋两派的排挤,被迫辞去一切职务,寓居 香港特别行政区 ,重开律师生涯。

抗日战争 爆发时,他怀着一腔救国热情回到内地,任国防委员会委员。还曾任国民党北京分部主任、福建国民政府委员等职。

1940年09月26日病逝于香港。

徐谦一生为 中国 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竭心尽力,贡献颇大。

人物著作

《民法总论》、《刑法丛编》、《劳资合一》、《徐季龙先生遗诗》、《笔法荟谈》等。

参考资料

  1. 记述东台名贤徐谦先生的治学与革命生涯 微信公众平台 2024-10-07
  2. 记述东台名贤徐谦先生的治学与革命生涯 东台市博物馆 微信公众号 2024-10-06
  3. 徐谦 孙中山大元帅府纪念馆 2024-10-06
  4. 徐谦:前清翰林中的基督徒与革命家 iea.cssn.cn 2024-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