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州是 天宝 时期建立的行政区划单位,始置于武德四年(621年),位于当时的 高凉郡 阳春市 地区,即现在的 广东省 阳春市。春州最初辖阳春县和流南县,后经历多次行政变更。武德五年(622年)西城县恢复,划归春州。 天宝元年 (742年)春州更名为 南陵郡 ,并从阳春县分出罗水县。 乾元 元年(758年)恢复春州名称。五代十国时期 南汉 统治下,春州辖区包括阳春、罗水、流南三县。 北宋 开宝 五年(972年)春州被撤销,隶属 恩州 。次年,春州得以复置,此时辖阳春县和铜陵县。 大中祥符 九年(1016年)春州再次被撤销, 阳春市 更名为新春县,归属 新州 。 天禧 四年(1020年)春州复置,新春县恢复为阳春县。
历史沿革
春州的行政区划在唐、 五代十国 以及 宋朝 期间经历了多次变化。 天宝 时期,春州隶属 岭南道 ,辖区包括阳春县和流南县,后增加西城县。 南陵郡 的设立和罗水县的分置,以及春州名称的恢复,标志着该地区行政区划的调整。五代十国 南汉 时期,春州辖区再次扩大,包括阳春、罗水、流南三县。 北宋 时期,春州的设立与撤销反复,最终在 熙宁 六年被废除,其辖区划归南恩州。
地理位置
春州在 唐朝 时期的地理位置位于今 广东省 阳春市区。而 辽朝 时期也曾在今 内蒙古自治区 突泉县 地区设立过同名的春州, 金朝 灭辽后该春州被废除。故址在今 突泉镇 西北 约60公里的 宝石镇 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