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沆

明朝官吏

李希沆(生卒不详),字鼎武, 明朝 陕西庆阳业乐镇(今 庆阳市 花池县 悦乐镇 悦乐村 )人。明天启四年(1624) 举人 , 崇祯 五年(1632) 进士 。

正文

李希沆, 天启 四年(1624)中举人,崇祯五年(1632)进士,任 黄冈市 知县,清廉公正,胆识过人。曾主祀 问津书院 祭孔大典,与萧继忠论学,屡过访赋诗,赠答。尊师重教,明末,战乱中力保问津书院不受损失,为明代最后一位主持问津书院祭祀的地方官吏。明崇祯十二年(1639),十二年正月, 济南市 告陷,清兵北抵 兖州 。二月,清兵入墙子岭、青口山。李希沆进言:“圣明御极以来北兵三至。已已之罪未正,致有丙子;丙子之罪未正,致有今日。语言侵犯了尚书兼 东阁大学士 掌兵部事的 杨嗣昌 ,帝怒,李希沆遭贬职,削减俸禄。

历任兰阳知县、给事中、山海 巡抚 、都察院左 佥都御史 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