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县

古代行政区划

西汉 建元初(前140年), 刘彻 置涪陵县,治今重庆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郁山镇 ,属 巴郡 。 因 伏牛山 和中清、后江河两盐水而得名。

历史沿革

涪陵县在西汉建元初(前140年)由武帝设立。 王莽 始建国 元年(9年)时,涪陵县更名为巴亭,但 建武 元年(25年)恢复原名。

东汉 建安 六年(201年),巴东属国 都尉 设立,治所位于现今彭水县城, 涪陵区 县的部分地区被分置为涪陵、永宁、丹兴、汉葭四县。

蜀汉 章武 元年(221年)时,巴东属国改为涪陵郡,治所仍在涪陵县。

咸和三年(328年)后,由于少数民族起义并占领涪陵郡地,县废。

南齐 时期(479~502年)复置涪陵、汉葭两县,属涪陵郡。 北周 保定 四年(564年)时涪陵县被废除。

民国二年(1913年), 涪州 更名为涪陵县,隶属于 川东道 、 四川省 。

民国三年(1914年),涪陵县下设 县佐 二,分别驻扎在 鹤游坪古城堡 和羊角 。

民国十九年(1930年),涪陵县直接隶属于四川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4月,涪陵县划归四川行政督察区第八行政督察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1月28日,解放涪陵县,12月8日,中共涪陵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

1983年9月9日,涪陵县被撤销,改设为 涪陵区 (县级),原行政区域保持不变。

参考资料

  1. 历史沿革(2024年版)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2024-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