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楠

清朝的官员

刘宝楠(1791-1855),字楚 ,号念楼, 江苏省 宝应县 人, 清代 官员和 扬州市 学派人物。 他在 爱新觉罗·颙琰 二十四年(1819年)成为优贡生, 爱新觉罗·旻宁 二十年(1840年)中 进士 ,并历任 文安县 、 元氏县 、 三河市 、 宝坻区 等县知县。 他与 刘文淇 一起被称为“扬州二刘”, 并与 刘台拱 、 刘恭冕 一起被称为“宝应刘氏三世”。 刘宝楠与梅植之、 汪喜孙 等人交往密切, 是“扬州学派”的杰出代表。 他著有多种著作,包括《 论语注疏 》《释谷》《殉扬录》《宝应图经》等。 他的《论语正义》不仅填补了 宋代 邢昺 对《论语》解释的不足之处,还进行了深入阐发,成为研究《论语》的重要指南。 刘宝楠于 咸丰 五年九月二十四日(1855年)因病在河北 三河县 官邸去世。

人物生平

刘宝楠, 嘉庆 二十四年(1819年) 优贡生, 爱新觉罗·旻宁 二十年(1840年)年 进士 ,历任 文安县 、 元氏县 、 三河市 、 宝坻区 等县知县。刘宝楠5岁即孤,由母亲乔氏教育而成。幼从家学,受业于 叔父 刘台拱 。早年曾在 扬州市 、 仪征市 教书,主讲广陵书院,与 刘文淇 、梅植之、 汪喜孙 等人交往甚密,是“扬州学派”的杰出代表。 支伟成 在其《 清代朴学大师列传 》中誉刘台拱、刘宝楠、 刘恭冕 为“宝应刘氏三世”。刘宝楠任知县时,关心民众疾苦,勤于听讼。

史籍记载

《 清史稿 》

刘宝楠,字楚桢, 宝应县 人。父履恂,字迪九, 乾隆 五十一年 举人 ,国子监 典簿 ,著有《秋槎札记》。

宝楠生五岁而孤,母氏乔教育以成。始宝楠从父台拱汉学精深,宝楠请业於台拱,以学行闻乡里。为诸生时,与仪徵 刘文淇 齐名,人称扬州二刘。 爱新觉罗·旻宁 二十年成 进士 ,授直隶 文安县 知县。文安地称洼下,堤堰不修,遇伏,秋水盛涨,辄为民害。宝楠周履堤防,询知疾苦,爰检旧册,依例督旗屯及民同修,而旗屯恒 势相观望,宝楠执法不阿,功遂济。再补 元氏县 ,会岁旱,县 西北 境蝗,袤延二十馀里。宝楠祷东郊蜡祠,蝗争投阬井,或抱禾死,岁则大熟。 咸丰 元年,调 三河市 ,值东省兵过境。故事, 兵车 皆出里下。宝楠谓兵多差重,非民所堪,雇车应差,给以民价,民得不扰。

宝楠在官十六年,衣冠朴素如诸生时。勤於听讼,官文安日,审结积案千四百馀事,鸡初鸣,坐堂皇,两造具备,当时研 。事无钜细,均如其意结案,悖者照例治罪。凡涉亲故族属讼者,谕以睦姻,概令解释。讼狱既简,吏多去籍归耕,远近 然,著循良称。咸丰五年,卒,年六十五。

宝楠於经,初治毛氏《诗》、郑氏《礼》,后与 刘文淇 及 江都区 梅植之、泾包慎言、 丹徒区 柳兴恩 、 句容市 陈立约各治一经。宝楠发策得《论语》,病皇、邢《疏》芜陋,乃 辑汉儒旧说,益以宋人长义,及近世诸家,仿 焦循 《 孟子正义 》例,先为长编,次乃荟萃而折衷之,著《 论语注疏 》二十四卷。因官事繁,未卒业,命子恭冕续成之。他著有《释谷》四卷,於豆、麦、麻三种多补正程氏《九谷考》之说。《汉石例》六卷,於碑志体例考证详博。《宝应图经》六卷,《胜朝殉扬录》三卷,《文安堤工录》六卷。

主要作品

著作有《论语正义》、《释谷》、《殉扬录》、《宝应图经》等20余种。其中《论语正义》不仅弥补了宋人 邢昺 (bing)解《论语》的疏陋不足之处,且多所阐发,成为研究《论语》指南。《 宝应 图经》记载了宝应地理环境的民生利病,以及历代名人事迹等,至今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