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春华

高级法官

程春华,男,1971年生, 樟树市 人,中共党员,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委员、“程春华新型独立合议庭”审判长,高级法官,副研究员。

人物经历

1990年至1994年,在原 南昌大学 法律系、 南昌大学 法律系读本科。

1994年毕业分配至今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曾任该院民二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 、研究室主任、知识产权庭庭长。

1997年至1999年,在 厦门大学法学院 在职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2002年至2005年,在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攻读博士学位。

2005年至2008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民商法方向博士后研究,合作导师为 梁慧星 研究员,博士后报告题目为《民事证明对象研究》。

2015年挂任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兼职教授。

人物著作

程春华出版专著有《 破产救济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裁判思维与证明方法》(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主编《 民事证据法专论 》( 厦门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等。

所获荣誉

程春华获第二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提名奖 、第二届“ 广东省 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获“全国首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 一等奖 、全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入选中央政法委、教育部互聘“双千计划”。

社会任职

最高法院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研究中心研究员、 广东省 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 常务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理事、 东莞市 政协委员、东莞市人大法工委委员。

参考资料

  1. 程春华--中国法学网 中国法学网 2022-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