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彭年

朱彭年

朱彭年(1837年—1896年),字莘潜,又字仲铿, 浙江省 杭州府 富阳区 灵峰十庄人。 清代 官员,曾任 嵊州市 县志 修、 沈阳市 学政幕僚,历任 兴国县 、新淦、 贵溪市 知县。晚年因病卸职,寄寓 南昌市 。有《春渚草堂故纸偶成》《春渚草堂居士年谱》等。

人物生平

朱彭年自幼聪慧,勤奋好学,12岁已读毕《 尚书 》《 诗经 》《 左传 》。18岁以县试第二名中秀才。后又入杭州崇文书院深造。每逢岁、科试均名列前茅,补 膳生。

清同治六年(1867),朱彭年中浙江乡试第一名解元。旋即先后应聘任 县县志纂修、 奉天 学政幕僚。 光绪 二年(1876)成 进士 ,授职知县,分发 江西省 ,历任兴国、新淦、贵溪知县,其间又两度调省任江西乡试同考官。在知县任内,凡审问讼案,清理田赋,俱能洞察民隐,认真负责。旧时 贵溪市 民性强悍,好斗健讼。彭年到任后,告诫百姓息讼罢斗,并出示严禁使用 火器 ,使讼案与械斗逐渐减少。又修建桥梁,整修试院、城垣,功德在民。

朱彭年晚年因病卸职,寄寓 南昌市 。时值 中日甲午战争 ,清廷屈辱求和,割地赔款。彭年目睹朝廷腐败,丧师失地,痛心疾首,乃于病榻成《有感》诗3首,愤怒斥责 日本 侵略军暴行,抨击 清朝 卖国投降。又获悉故乡年岁荒歉,以历年积储800元,汇寄族中父老,以赈济贫困之家。 光绪 二十二年(1896年)十月,病逝于南昌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