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commercial endowment insurance)是被保险人在缴费期一次性或分期缴纳保险费,在自己年老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后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养老金的一种生存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并称为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 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险种有传统型养老险、分红型养老保险、投资连结险和万能型养老险。 我国第一次政策性提及养老保险是在1991年6月26日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作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充。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增长,商业养老保险成为 社会保障 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2017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对商业养老保险建设目标、实施路径等进行指导。 2021年5月15日, 中国银保监会 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在 浙江省 (含 宁波市 )和 重庆市 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含义与特点
含义
商业养老保险指投保人根据个人需要及经济承受能力,基于 自愿原则 缴纳保费,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或达到一定年龄后领取保险金的商业人身保险。商业养老保险保费的计算基于精算公平原则,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带有投保人之间互助共济的保障性质和保费的储蓄性。 世界银行 在1994年正式提出养老金“三支柱”理论,其中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
特点
与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 和其他 商业保险 相比,商业养老保险有如下特点。
给付必然性
与其他商业保险的险种相比,商业养老保险的给付条件式达到一定年龄后领取保金。从宏观层面来看,投保群体年老发生具有必然性,而其他保险类型的保金给付条件具有 偶然性 ,并非每张保单都能发生赔付。基于这种特点,商业养老保险的给付率较为稳定,因此无需分保。
业务的长期性
商业养老险的保单自业务开始到 投保人 领取保金,存在一个长期缴纳保费的过程,同时缴纳的保费本质上一种对未来保险义务的负债,而非个人收入这种消费的长期性决定了投保人先行履行义务,而保险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过程较长,由此导致投保人面临的 消费风险 较大,需要业务提供方具有极高的信用或信用担保,通常这种担保是由政府以法律和规章等形式提供。
投保的自愿性
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相比,商业养老保险是市场化的养老方式,通过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实现养老资金的稳健增值和终身领取,有效化解投资风险和长寿风险。 从运作机制来看,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参与,市场化、法治化运作的养老金融业务。
保险类型
传统型
传统型养老险的预定利率是确定的,一般在2.0%-2.4%。保金的领取时间、领取金额在投保时可以明确选择和预知。
分红型
分红型养老险通常有保底的预定利率,但这个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一般只有1.5%-2.0%。 但分红险在预定利率之外,还有不确定的分红利益可以获得。
万能型
万能型寿险是一种长期理财工具。该产品在扣除部分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后,保费进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部分设有保证收益,通常在2%-2.5%范围内,部分产品与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挂钩。此外,还包含不确定的额外收益。同时,该产品支持灵活追加或领取资金,适用于需要资金灵活性的长期投资者。
投资连结型
投资连结险是投资风险最高的一类,当然风险与收益同在,也是最有可能获得较高收益的一类。投连险也是一种长期投资的手段,但不设保底收益,保险公司只是收取账户 管理费 ,盈亏由客户全部自负。
作用与意义
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商业养老保险作为 社会保障 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补充作用,从国际经验来看“三大支柱”对社会稳定和健康保障体系的完善。我国 人口老龄化 问题对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 带来各种考验,巨大的养老压力使得单一的养老制度无法解决问题,而商业性养老、 医疗保险 ,可以有效缓解政府压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人民的 福利水平 。
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我国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同时也应意识到市场行为是一种自负盈亏的模式,从国家层面来看,市场经济存在一定风险。养老风险便是其中之一,若人民过于担心退休、年老后的生活保障,其消费欲望以及动机将受到影响,从宏观上来看,将抑制国内经济活力。商业养老保险通过市场化、社会化的养老风险管理机制来解决家庭养老风险,增加人们的安全感,将释放消费抑制,从而激活经济动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消费和投资的平衡增长。
有利于优化我国金融市场结构
我国金融市存在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具体而言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短期资金使用不当、资产负债不匹配等问题。商业养老保险因其周期长,资金量大,来源稳定可作为重要融资渠道,长期稳定且量大的资金支持对金融配置存在优化推进作用。 养老保险 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投资者,在资本市场体系发挥重要作用,并且其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这对促进资本市场稳健规范发展,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有着重要意义。
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的养老方式将从过去的“养儿防老”转向主要依靠 社会保障 和 商业保险 现代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市场属性保证了它可以在农村养老领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商业保险对农村 养老保险 市场的参与可以有效打破政府包揽一切养老保障的制度思维惯式,提高市场对养老市场的参与性,提高养老保险系统的运行效率。保险业通过经办失地农民 养老保险 、农民工养老保险 等获得农民认可,探索出的成功经验对大力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有一定启发作用。
发展历程
探索阶段
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二条: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和职工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相结合的制度。其中职工个人储蓄性 养老保险 具有商业养老保险的性质。 1994年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保期一年以上,返还本利的 养老保险 业务免征营业税。这中政策性优惠昭示着国家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鼓励,而该条款在2015年随着减免新政策出台才废止。 199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中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设置提出要求,其中第五条:鼓励建立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和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 1997年国务院印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中第二条再次强调了商业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并对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出更为细致的要求。
快速发展阶段
2003年, 国务院公报 《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第九(30):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 医疗保险 。这代表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内容。 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针对保险业起步较晚等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全文多次强调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2007年,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业务情况表,其中 平安保险 在各项指标上处于领先地位,成为当时年金规模最大的 养老保险 公司。 截止同年11月,太平养老签约资产管理超过80亿元,企业也因业务发展获得“最佳企业年金奖”。 为了适应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2007年,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对商业养老保险的业务经营,以及承担法律责任进行明确规定,这从制度上对商业养老保险进行了规定,对相关业务发展有着促进作用。
试点与推广阶段
2008年6月14日,保监会与 天津市人民政府 制定首部地方性商业养老保险法规《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天津市将经营补充养老保险,这其中包括各大保险公司的相关产品;同时,还对万能险养老保险进行相关规定,投保补充养老保险的投保人将享受税收优惠。 2014年8月13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 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出具体要求,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同时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018年5月1日起,在 上海市 、 福建省 (含 厦门市 )和 苏州工业园区 实施为期一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21年6月起将在 浙江省 (含 宁波市 )和 重庆市 开展为期一年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范围自2022年3月1日起扩大至全国。 2023年1月1日,银保监会启动了为期一年的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工作;2023年5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向各保险公司下发《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业务推向常态化。
业务规模与账户数双增长
2023年,商业养老金业务在中国10个省(市)开展试点,由 中国财险 养老、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太平养老、国民养老4家养老保险公司参与首批试点,该业务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 保险经营 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属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组成部分。2025年,4家试点险企商业养老金业务实现快速发展,截至2025年年末,4家公司累计开立商业养老金账户317.39万户,同比增长62.4%,合计管理规模突破1600亿元,同比增长53.7%,其中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开户155万户,有效账户96万户,存量规模760亿元,同比增长55.4%;国民养老管理账户81.33万个,同比增长逾八成,2025年销售金额463.2亿元,同比增长30.9%; 中国财险 养老累计开户32.65万户,有效户数20.68万户,管理规模222.04亿元,较年初增长195.9%;太平养老累计开户48.41万个,有效账户26.34万个,管理规模184.61亿元,同比增加29.2%。商业养老金采用“账户+产品”业务结构,设置“锁定账户”与“持续账户”双账户模式,兼顾长期养老储备与适度流动性需求,产品以混合类、固定收益类、流动性管理类为主,多数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集中在2%—3%,部分产品超过4%,契合大众理财需求,随着 业务模式 、系统支持和风控机制不断完善,业内专家认为该业务已具备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条件。
2026年7月31日,民政部、中国老龄办发布《2025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公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商业养老金试点业务覆盖人数超220万人,规模超1700亿元;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保费规模超201亿元,其中新业态和新产业就业人员保单9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