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将

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

参将,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 无定员,位次于总兵、副总兵,分守各路。明清 漕运 官设置参将,协同督催粮运。 清代 河道官的 江南河 标、河营都设置参将,掌管调遣河工、守汛防险等事务。清代 京师 巡捕 五营 ,各设参将防守巡逻。

简介

参将为15世纪, 中国 明朝 首设的 官制 名称,位阶约为今中高级军官。《明熹宗实录》:“ 天启 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辛巳 ,援辽总兵 毛文龙 以登抚( 袁可立 )所遣管运参将黄 恩、 推官 孟养志等发到 粮饷 并布疋军器 发射药 等物,复蒙颁给敕印旗牌,授以援辽总兵便宜行事,具谢恩。”17世纪, 清朝 统治中国后,沿袭其官制,一般为 绿营 武官。在清朝,该官品为秩三四品,位于总兵或副总兵之下, 都指挥使司 与游击之上。该官统兵官,位阶次于副将一级。服从于总兵,有时亦可以担任抚标( 巡抚 直辖的绿营兵)的中军,亦由兵部主管。明 孔贞运 《明资政大夫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墓志铭》:“公( 袁可立 )于皇城岛请设参将、守备各一员,练兵三千,以为登莱外薮。”

参将署遗址

在新田镇 参城村 。明 隆庆 初年,位于海(丰)陆(丰)惠(阳)紫(金)四线交界的乌顿山长期被巨贼马祖昌等人盘踞,拦路抢劫,无恶不作,当地群众深恶痛绝,纷纷上书朝廷。 隆庆 六年(1572),朝廷委派参将 侯继高 、司马宗武在此设惠州海陆捕盗公署,驻兵镇守,抵御山贼。《 陆丰县志 》载:“分守岭东道 赵可怀 议归善、 海丰县 皆严邑也,贼今幸平,补牢是急,新田海丰屏翰,宜城之。”于是, 万历 三年(1575)始建参将署城。城基用石铺垫,城墙用用青砖垒筑,高6米,宽1.5米, 周长 达2000多米,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城内建有营房72间,城外设有教场、射击场等军事设施。明末公署撤废,改为平民居住。清雍正七年(1729)又设守备驻兵。雍正十三年又废。现遗址保存有部分残墙和明代青砖。

头衔

清朝 绿营 沿袭 明朝 ,亦有参将,秩 正三品 ,直隶( 河北省 ), 四川省 各八人, 山东省 , 陕西省 各九人, 山西省 , 福建省 各十四人, 河南省 五人, 江南 十一人, 江西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各六人, 浙江省 , 贵州省 各七人,湖广十三人,甘肃,云南各十二人,广东十六人。位次副将,掌理本营 明朝军事 ,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 清代 统治者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 总督 ,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 巡抚 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参将、游击、 都司 、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 把总 、 外委 千总、外委把总。

长城沿线诸镇所辖重要关隘城堡,除总兵驻地外,分遣参将分守。如 镇总兵官之下,有分守参将11人,分别为 通州 参将、 山海关 参将、石门寨参将、燕河营参将、台头营参将、太平寨参将、 马兰峪 参将、墙子岭参将、古北口参将、石塘岭参将、 喜峰口 参将等。 清朝 参将为 正三品 武官,统领本营 军务 。参见“总兵官”。凡参将之为提督及 巡抚 总理营务者,称提标或抚标中军参将。

清朝兵制: 汉军 用绿旗,通称“ 绿营 ”,分驻各省,最高的统军官叫提督,下设镇(总兵)、协(副将)、营(参将、游击、 都司 、守备)、汛(千总、 把总 等)四级,逐级统属,参将是绿旗兵中“营”的主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