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烃

林烃

林烃(1540年-1616年),字贞耀,号仲山,祖籍福建福州,明朝政治人物。生于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为 林庭机 次子。曾任刑部 主事 、 员外郎 。

简介

林 烃(1540~1616年)字贞耀,号仲山,闽县林浦乡(今福州郊区 城门镇 林浦村 )人,林庭机次子,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生。

嘉靖 四十一年(1562年),林烃成 进士 ,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 隆庆 初年(1567年)改 南京市 兵部郎中,第二年转库部郎,署武选,废“烙马法”,为商人所拥戴。不久出知 南城县 (今 江西省南城县 ),“听断敏决”,立待可成。百姓说他“两造无羁候之苦,旦费一升米”,称他为“林一升”。后转知太平府(今安徽 当涂县 )。 张居正 迎母入京,途经 太平府 。有人劝他要备厚礼迎候,他大怒:“要我搜刮民脂民膏巴结权贵,做不到!”以后他两次入京也都没有到张府去问侯。太平府原有规定,每年可从 芜湖市 关上缴千余金为“郡守费”,但林烃不要,并取消了这个旧例。

万历 二年(1574年),林烃因母逝回乡守孝,期满补 苏州市 知府 ,不久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 按察副使。万历八年兄 林燫 病逝,林烃悲痛欲绝,请行归养。一直到了16年后起补为浙江金 副使,转广东岭南参政,升 南京市 太仆少卿。在任期间,他振刷 马政 ,并请求废除矿税,释放无辜官员,没有被采纳,林烃愤而辞官,但朝廷却要重用他,升他为正卿,转大理,以后下旨升他为北京 刑部侍郎 ,还没有赴任,又改升为南京工部尚书。

万历 四十四年(1616年),林烃逝世,年76岁。

著作

著有《覆 草》6卷。